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提升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成为重中之重。其中,失能群体的照护需求尤为关键。据测算,当前我国失能失智老年人口已突破4500万,平均每6位老年人中就有1位需要长期照护。 对此,我国早已前瞻布局。2016年和2020年,先后启动两批长期护理保险国家级试点,涵盖了49个城市。前不久,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中,进一步强调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与国家医保局负责人此前“长期护理保险将在‘十五五’时期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的表态形成呼应。外界普遍猜测,继上世纪末全面确立社保“五险”制度之后,未来“长护险”将有望跻身社保“第六险”。 所谓“长护险”,主要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经过多年试点探索,制度的覆盖和保障范围也在持续扩大:多数试点城市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为参保对象,不少城市更逐步将制度覆盖范围扩展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覆盖了约3亿人。 保障范围的扩大,一大核心问题就是“钱从哪儿来”。眼下,多数试点城市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筹资体系,以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医保基金划拨、财政补贴为主要来源,以福彩公益补贴、社会捐赠为辅助,筹资模式采用定额或按比例方式。这种设计通过合理设定缴费标准,既能不过度增加个人和单位的缴纳负担,也降低了参保门槛。 而在发放环节,失能等级评估是确保公平的关键标尺。在试点初期,各城市大多自行制定失能评估标准;2021年国家层面出台统一标准后,让各地服务项目走上了规范化的“快车道”。目前,试点城市采用“服务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的模式,配套定额或按比例的结算,为参保人提供居家照护、机构照护、医院护理等多元化服务。同时,各地借助信息化手段,对照护服务进行动态监管,防范虚假服务、骗取基金;不少城市还将服务满意度与定点资格挂钩,促使服务供给方严守质量底线。 从各地的试点经验看,长护险不仅不会明显增加年轻人缴纳社保的负担,反而有助于缓解失能家庭的经济和照护压力,同时还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推动养老照护行业发展,是实打实的全龄友好制度。也正是因此,经历了近10年的试点,有关部门有了更多底气,将长护险这套机制放在台前,走向全面铺开。未来,也需要持续把握好民生与发展的双向赋能关系,为全面建制疏通航道。 一是加快全国统一的制度建设。包括推动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明确长护险的法律地位,从国家层面健全统一的筹资、评估、待遇和给付等政策标准,扩大制度覆盖和保障范围,化解试点阶段的政策碎片化等问题,为长护险走向全国打好制度基础。 二是建立可持续的多元筹资机制。当前,长护险试点在合规和资金上,都较多依赖医保基金。应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明确个人、单位、财政的筹资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趋势等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元筹资方式,既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也确保基金运行的可持续性。 三是补齐服务供给和人员队伍建设短板。从业人员总量不足、高技能人才短缺、岗位流动性大,是养老照护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可加大对县域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推动优质、普惠护理资源下沉,打通农村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发展体系,健全薪酬稳步增长、社会保障全面覆盖、职业晋升渠道通畅的长效激励机制,破解高技能护理人才的缺口难题。 四是优化质量监管及制度衔接机制。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护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服务全程溯源、基金动态智能监控,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同时要厘清长护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护理保险的制度边界,推动各类保障制度互补衔接、协同发力,健全多层次和精准化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 全国普及长护险,既是我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改革举措,也是守护老年人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十五五”时期,我们期待长护险能够充分发挥共济性,实现代际之间的责任分担及资源平衡,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筑牢制度屏障。(作者是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财经大学基地研究员)
长护险如何破解失能人群照护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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