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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乘合法权益,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杜绝线下违规收费、无证营运、议价拒载、态度恶劣、服务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向全体驾驶员告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合规经营

1.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营运活动。

2.网约车必须通过平台计价收费,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平台订单外私自加价、线下收费、额外索要费用。

3.出租车必须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主动出具票据,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二、规范服务文明从业

1.着装整洁、用语文明、态度热情,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2.尊重乘客意愿,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施。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执法检查,不得阻挠、抗拒执法。

三、严禁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严禁平台订单外线下收费、私自加价、变相宰客:

2.严禁无证营运、证件过期、使用伪造变造证件营运;

3.严禁拒载乘客、挑客选客、无故取消订单;

4.严禁故意绕道、拼客甩客、服务态度恶劣;

5.严禁扰乱营运秩序、恶意竞争、违规揽客。

四、违规行为法律后果

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驾驶员,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1.网约车无证营运: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线下违规收费、拒载、议价:依法处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3.情节严重的,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纳入行业黑名单,并通报网约车平台停止派单。

五、监督投诉渠道

乘客投诉举报电话:12328或037966285959

我单位将对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限时办结、闭环反馈。

希望全体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规范经营,共同维护洛宁县安全、有序、文明、舒心的出行环境!

洛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