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起,市场监管总局就《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
实行园长负责制
责任落实到人
征求意见稿指出幼儿园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健康的原则,结合幼儿膳食营养特点,合理安排餐食品种,围绕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要求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以上的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由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或相当职务层次管理人员担任,明确任职要求和具体职责。
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动态风险防控。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形成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调度总结,同时要求对人员配备、风险管控、履职记录等资料归档备查。
幼儿园原则上自主经营食堂
禁止高风险食品
征求意见稿结合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点,围绕供餐模式选择、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做出规定。
供餐模式方面,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需委托承包经营食堂或实行园外供餐的,应当与承包经营企业或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将不得对所承包经营的食堂或供餐业务进行转包、分包等内容列入合同。
食材采购、加工方面,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
(一)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二)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三)禁止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
(四)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
(五)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
餐具清洗消毒方面,幼儿园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洗消间或隔断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置消毒房(库)。幼儿园原则上应当采用物理消毒方法开展复用餐饮具消毒,不得采购集中消毒复用餐饮具。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需要配送到教室等食品处理区以外区域分餐的,应当使用专用、密闭、保温的配餐设施设备,并按餐次对配餐设备和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鼓励“明厨亮灶”
要求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要求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和信息公开制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食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现食材验收及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师生就餐、食品留样等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覆盖。
征求意见稿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对陪餐家长在幼儿园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同时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等信息,鼓励内部监督举报。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4月24日。
来源:央视新闻
值班编校:罗晶晶、徐贵保
值班主任:齐菲斐
值班编委: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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