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兆云,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李家堡乡李家堡村的一名普通村民,今天,我怀着无比悲愤与无奈的心情,恳请各级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彻查到底,为我们受害村民主持公道,严惩违法违纪人员,挽回我们的巨额经济损失。

我要举报的是绥中县李家堡乡李家堡村现任村支书黄志成,其为达到个人二次竞选村支书的不正当目的,无视党纪国法、漠视村民生计,公然伙同其堂哥、村内横行霸道的村霸黄志安,长期恶意干扰、破坏村内多家冷库正常生产经营,实施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给我们村民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村内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其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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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家堡村,冷库经营是我们部分村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计来源,凝聚了我们多年的心血与全部积蓄。可黄志成为了一己私利,拉拢纵容村霸堂哥黄志安,从数月前开始,便对村内近10个冷库的生产经营进行恶意阻挠。二人纠集人员,动用汽车、铲车等机械设备,拉运大量土堆,甚至设置折叠门,将冷库用于生产经营的唯一通行道路彻底封堵,导致运输车辆无法进出、货物无法装卸、人员无法正常作业,冷库运营完全陷入停滞状态。不仅如此,他们还恶意切断冷库生产用电,致使冷库无法正常制冷,库存货物面临变质损毁风险,这一系列恶劣行径持续至今,始终无人出面制止,相关部门也未及时介入处理,直接给我们受害村民造成了近百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我们辛苦打拼的家业濒临破产,全家生计陷入绝境,求助无门、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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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过分的是,黄志成作为村支书,本应是带领村民致富、维护村内公平正义的带头人,却知法犯法、滥用职权,与村霸黄志安相互勾结,弄虚作假、伪造文书,严重干扰司法公正。2025年5月以来,黄志成利用手中职权,伙同黄志安伪造荒地承包合同,虚报合同承包面积,违法绘制土地图纸并违规加盖村委会公章,妄图为黄志安的非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在此之后,黄志成多次以村委会名义,向法院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随意加盖村委会人情公章,明目张胆支持黄志安干扰司法活动,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即便如此,在铁证面前,黄志安凭借虚假材料提起的相关诉讼,接连三次均以败诉告终,可即便司法机关已经给出公正判决,黄志成与黄志安依旧不知悔改,继续横行乡里、欺压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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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为村书记内容伪造盖得人情章

除了我们冷库经营户遭受迫害外,同村村民王洪光也深受其害。王洪光花费32万元血汗钱,从黄志安手中购买了两个冷库,本想依靠经营冷库维持家庭生计,可钱款支付后,黄志安竟出尔反尔,恶意封堵冷库出入口,导致王洪光完全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多次要求退还购款也被蛮横拒绝。32万元对于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是一辈子的积蓄,如今钱货两空、损失惨重,王洪光四处奔走申诉,却始终状告无门,陷入求助无路的绝望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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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纵容包庇村霸亲属,严重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与公信力;黄志安依仗堂弟的职权,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恶意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涉嫌违法犯罪,二人的所作所为,已经彻底触犯了党纪国法,严重侵害了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代表李家堡村全体受害村民,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郑重跪求,恳请依法对李家堡村村支书黄志成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监察调查,查清其全部违法违纪事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恳请葫芦岛市各级政法机关,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相关规定,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村霸黄志安依法立案侦查,将其绳之以法,严惩其违法犯罪行为,还我们受害村民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我们普通村民无权无势,多年来一直遵纪守法、踏实谋生,如今遭遇如此不公对待,实在走投无路,只能恳请各级部门能够为民做主,尽快介入调查,制止黄志成、黄志安的违法行径,帮助我们挽回经济损失,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全体受害村民,在此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致以最诚挚的谢意,期盼能够早日得到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