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点:0分55秒-3分52秒)
当下正是春耕的好时节
但也是火灾高发期
农村露天烧荒、烧秸秆、野外用火等行为
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西田各庄镇黄坨子村
2026年3月9日11时35分,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黄坨子村集体设施农业用地大棚发生火灾,烧损4个大棚上覆盖的塑料薄膜、棉被等,东侧两个大棚内部分区域种植的西红柿、圆白菜、萝卜等被烧损,造成财产损失数万余元,火灾原因系袁某某烧荒引燃大棚上棉被和塑料薄膜所致。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袁某某在大棚西南侧的地里烧荒,遇风火势蔓延,引燃大棚上棉被和塑料薄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袁某某行政拘留12日处罚,因袁某某已满七十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巨各庄镇康各庄村南侧
3月18日21时29分,一开车路过的报警人从远处看到,位于巨各庄镇康各庄村南侧150米处有冒烟情况。
密云区消防救援局立即调派局全勤指挥部、2个消防站共计9辆消防车48名消防员到场处置,联动镇扑火队、村自防自救力量2车36人同步开展火灾扑救。
消防力量到场后发现,现场是室外农田有人看护烧荒,现场处置力量通过沙土掩埋的方式将火扑灭,因及时扑灭,火势没有进一步扩大。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内容来自:密云消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