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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新闻讯:3月27日上午,秦皇岛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高质效推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新闻发布会。秦皇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志辉介绍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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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山海,责之所在;公益检察,民之所向。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2023年3月,省检察院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区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靶向攻坚,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优越法治环境为“山青、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建设保驾护航。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数字赋能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福祉,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开展三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检察院积极行动,倾力打造“首创性经验”,全国全省首创性经验不断涌现;全力保证办案成效,有力推动涉海洋、食药等领域系统治理,在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中彰显秦皇岛检察担当。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83件,制发检察建议719件,提起诉讼78件,其中,环资领域立案637件,制发检察建议316件,起诉52件;食药领域立案169件,制发检察建议85件,起诉16件。14件案件被评为国家级典型案例,45件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获评比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通报我市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

坚持高位引领与协同联动,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全面构建

以高度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市院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21次,以上率下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两级院主动向党委、人大专题汇报36次,获市、县主要领导批示110次,推动专项监督融入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部署,服务旅游立市战略,助力渤海湾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深化“府检联动”,与行政机关及食药企业联动72次,建立协作机制37个。注重“首创性经验”的探索与总结,与燕山大学共建全国首个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跨省联动、多方共护九门口长城的做法,在全国首部检察公益诉讼大型纪录片《人民的利益》中播出。推动出台全国首个涉案野生动物救助地方标准,牵头会签全省首个“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深度报道。与环渤海检察机关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渤海海洋、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环渤海生态保护合力。共有126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院转发。

聚焦办案质效与地域特色,高质效案件办理成效显著

一是办案数据规模稳定。突出渤海湾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聚焦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保护、违规医美等群众关切问题,共立案806件,制发检察建议401件,提起诉讼68件。二是锚定重点精准发力。制定非法捕捞、生物多样性保护等6个办案指引,督促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316.48亩,争取河道综合整治资金1420万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39.3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350.76亩,清除各类固体废物222.18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694.85万元,助力环渤海专案取得良好效果。针对损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追索惩罚性赔偿金330.5万元,有力震慑潜在违法者。抚宁区院督促整治农产品采摘行业安全隐患,将辖区86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追溯平台。三是精品案件示范引领。坚持深化典型案例培养机制,14件案件被评为国家级典型案例,45件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北戴河新区院督促整治官道沟黑臭水体污染案被最高检发布为“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获得武汉大学秦天宝院长“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典范”的高度评价;经开区院督促消除互联网新业态食药安全风险案获评全市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

深化宣传引导与理论研究,公益保护品牌影响持续提升

一是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在112个公共区域966个点位1436块广告屏及主要公交线路车体投放专项监督宣传海报,央视、央广、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河北电视台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报道我市专项工作140余篇次。聘请各主流媒体记者为专项监督特约宣传员。《舌尖上的检察》等200余部自制宣传片通过全媒体传播,《以检察之力 再现“春雨梨花白”盛景》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建设大型公益诉讼主题公园,打造“视听触”一体化普法阵地;结合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开展普法讲座80余场,受众18000余人次,发放资料超三万份。二是推动理论实务相融合。全市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形成浓厚研究氛围,3项课题获省院立项,1篇理论文章被评为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18篇文章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4篇文章在《中国检察官》等期刊发表,为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提供智力支持。

锐意改革创新与数智赋能,现代化履职能力提档升级

深度应用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接收线索1713条,成案665件,成案率38.44%,实现“人人熟用、专人精用”。充分运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监督,山海关区院自研“督促整治鲜花店违规售卖零食花束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积极“借智借力”,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业力量,围绕海产品药残、环境影响等开展课题攻关,为履职提供坚实的技术和数据支撑。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技术辅助调查,北戴河新区院依托最高检卫星遥感线索督促整改行洪安全隐患,以科技赋能提升办案精度。

答记者问: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我们关注到去年12月,最高检对外发布了8件“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件是我们秦皇岛的案例,我想案件效果肯定非常好,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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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万洪远:从这位记者的提问中,我们也能感受到大家非常关注公共利益保护。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关注和支持,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加入公益保护的行列,和检察机关一起成为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去年12月5日最高检发布了“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典型案例,我们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办理的“官道沟黑臭水体污染整治案”成功入选,这既是最高检对我们基层办案成效的肯定,也是我们守护渤海之滨绿水青山的生动缩影。借此机会,我就案件办理过程、经验做法以及各界的评价向大家做一介绍。

官道沟是浦河、洋河的支流,全长2.6公里,最终汇入渤海。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沿岸村庄生活污水散排、管网老化渗漏以及扇贝加工废水偷排等三大问题,导致水体严重黑臭,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

面对这一顽疾,我们办案中突出了“快、准、新、实”四字诀:

线索获取“快”:2025年4月,省检察院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随手拍”模块敏锐捕捉到线索。

溯源定责“准”:我们第一时间邀请高校环保专家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深入介入案件办理。专家通过采样化验和数据模型,精准锁定了三大污染源,并据此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

破解难题“新”:在督促整改过程中,面临310余万元的资金缺口。我们秉持陆海同治理念,经专家论证,创新提出“使用海洋生态修复资金治理官道沟陆源污染”,成功破解了资金瓶颈。

修复成效“实”:历经数月治理,共计修复漏点、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802米;整合10处生活污水和扇贝加工偷排散排隐蔽旁支接入新建污水管网;新建供水管网1213延长米,打井29眼、设置压力泵6台;种植水生植物8万余株。经验收,各项污染指数大幅下降,氨氮浓度下降94.6%,总磷下降77.2%,总氮下降64.9%,高锰酸盐下降62.5%,河道水质历史性地提升至Ⅳ类。

案件能够从全国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最终入选,主因在于“两个深度结合”:

“专业志愿服务”与“精准检察监督”的深度结合。本案专家型“益心为公”志愿者从初期的“科学诊断”、磋商阶段的“方案优化”,到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论证”,最后到施工验收的“技术把关”全链条参与、深度赋能,为检察办案、科学监督提供了坚实支撑。

“海域保护”与“陆域治理”的深度结合。本案确立了“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直接影响近岸海域治理”的全局观,打通了“海治”与“陆治”的壁垒,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提供了全新的法治样本。

案件办结和发布后,取得了极佳的社会反响和法治效果。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专门对本案进行了点评,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创新使用生态修复资金破解治理瓶颈,实现了“陆海统筹”的协同增效。二是案件从大数据“随手拍”发现,到引入专家志愿者论证把关,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检察+志愿”协同办案机制。这个案例不仅丰富了公益保护的实践内涵,更是构建司法权力与专业智慧高效协同新格局的成功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建好、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使其充分服务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用更多这样接地气、暖民心、有质效的案例,守护好秦皇岛的绿水青山。

网易新闻记者:我们秦皇岛是世界观鸟之都,有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在很多媒体宣传中,我们看到检察机关在鸟类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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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 张建辉:秦皇岛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的关键节点,拥有极为丰富的鸟类资源和不可替代的生态地位,是世界著名的观鸟之都。良好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是最大的保障,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守护好这些大自然的馈赠。

近几年来,我们在办理非法狩猎等涉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很多涉案活体鸟类被救助之后,在等待漫长的司法程序中大量死亡了。通过走访座谈、查询资料、分析研究,导致死亡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案件侦办审理时间长。案件办理涉及公安、检察、法院、林业、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查扣的涉案鸟类一般在救养机构暂存饲养,至判决生效,时间跨度从几个月到一两年不等,增加了死亡风险。二是涉案鸟类差别大。涉案鸟类具有来源广、种类多、野性大等特点,食饵和栖息习性等存在差异,在被捕捉、贩运、解救等过程中受到严重惊吓或受伤,精神萎靡、食欲不振,一旦救护不当,极易死亡。检察机关在查阅大量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的解决路径。

2024年5月20日,由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公安局、法院和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执法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涉野生动物类案件中的司法行政联动配合。按照“第一时间、依法进行、专业化开展、闭环固定”的原则,设立“涉案野生动物联络办公室”,对案件线索进行信息共享,快速识别认定鸟类种类和价值,明确案件性质,在固定证据后,于最短的时间内使涉案鸟类回归自然。涉案鸟类的放飞时间由原来的1年左右缩短为5至10天,累计放飞涉案鸟类500余只,破解“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脱节难题。为进一步规范涉鸟野生动物案件救护放归标准,我们参与制定秦皇岛市地方标准《涉案陆生野生动物救护放归自然指南》,这一全国首个地方标准为科学规范指导涉案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提供了依据。我们还建立了鸟类保护宣传基地,宣传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举办鸟类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保护生态,敬畏自然。该经验受到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刊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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