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县住建局发布的一则通知在建筑行业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

这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评审劳务费的通知》,直接把矛头对准了局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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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里白纸黑字写着: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评审,劳务费最多领200元/次,超出的部分,全部上交局财务

一条规矩,直接斩断了过去很多体制内技术骨干的“外快”财路。不管你是正式编制,还是合同工,只要你在这个局里,以后出去当评审专家,规矩全变了。

一、想两头拿钱?没门了!

很多人看到这一条通知,心里都在犯嘀咕:200块?现在的行情,随便一个评标或者是方案评审,起步价也是500、800的,遇到那种资金盘子大的重点工程,专家费更是丰厚得让人眼馋。

现在直接一刀切变成了200块“地板价”,这落差确实不是一般的大。

通知里说得很清楚,这叫“代表单位出席”。

啥意思?

说白了,你是顶着公职身份去的。

你以为别人请你,敬重你,是冲着你肚子里那点工程知识?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人家看中的是你背后的那个官方机构,还有你身上那层隐形的公家光环。

说的再直接一点,你坐在那个评审席上,代表的就是住建局,是在行使公家的职能。

更关键是,你去当评审的这几个小时,本来就是你上班的工作时间。

既然你是在上班,国家和单位已经给你发了工资,交了五险一金什么的。那么,你干这个活儿,本身就是分内事。

结果,你在上班时间,跑去外面以专家的名义,再拿一份全额的“专家费”,这等于啥?

你在一份工作时间里,两头收钱,把公家给你的职务便利直接变现了,这哪里行得通?

所以,上面把标准卡在200块钱,与其说是“劳务费”,不如说是给的一点误餐补贴或者交通补助,剩下的钱全部进公家的账,以后还想靠着这个发家致富?路堵死了。

二、想以个人身份接私活?门槛高得很

既然顶着公家的名头不行,于是,很多聪明人就想到了一个新办法。

“我不用单位的头衔,我纯粹以我个人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出去接活行不行?”

行!但是也有条件!

文件里的第五条写得很清楚:原则上仅限于县内,且每月仅限1次,参加前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也就是说,你小以个人名义去赚外快,可以,只能在本地县城这个极小的圈子里活动,不能跨区域去捞金。

而且,不管你在外面有多熟的人请你,一个月最多只能去一次。并且你每次去,都必须要先向上级分管领导打报告请假,

只有领导批准了,你才能名正言顺的走出现单位的大门。

你想想,现在各单位业务都那么忙,哪个领导乐意自己手下的人每个月都跑出去干私活赚外快?

所以说,这个紧箍咒一戴,基本就断了那些想把评标当成“第二职业”的人的念想。

三、上班时间老跑出去当专家,本职工作谁干?

很多人抱怨“一个月只能去一次”太死板,尤其是那些老技术骨干,觉得自己凭本事考的证,凭脑子赚钱,凭啥管这么严?

但你回到现实看看,就会发现你这种抱怨根本站不住脚。只要是正规的工程招标或项目评审,绝大多数都安排在周一到周五的白天。

也就是说,如果外面的专家库抽中你,你就必须要放下手头上正在干的本职工作。你一个技术骨干,仗着自己懂点专业知识,三天两头向领导请假,把单位工作丢给同事,自己跑去教育中心赚外快,这样的行为,不管是放在哪个单位,都是典型的不务正业。

所以这次把规矩定死,就是要让他们老老实实坐在自己办公室,干好自己的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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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断利益输送的灰色地带,让招投标更干净

当然,这个死命令也顺应了全国整顿招投标大环境的趋势,

很多在建设系统或相关审批部门工作的人,本身就掌握着行业资源和话语权。如果任由他们自由的穿梭在各个项目的评标桌上,那些来投标的建筑企业难免会私底下去拉关系。

这样一来,无形中就把行政权力变成了商业利益,很容易形成一张看不清的灰色关系网。

如今官方出手,把体制内人员当专家的出场频率和收入上限直接卡死,就等于在行政权力和市场化招标之间,砌起了一道防火墙。

以后能坐在评标室里的,要么是完全跟公权力脱钩的社会技术人员,要么是彻底退居二线的老工程师。没有了那些带着“光环”的公职人员,整个评标过程才能真正做到只看标书、不看人情。

这也意味着,公职人员从此以后,那种“上班摸鱼,下班评标,两头通吃”的好日子,恐怕是真的要结束了。

不过,对那些常年靠实力投标的建筑企业来说,这就是一个大好事了。

因为以后大家抢工程,比的就不是谁认识的内部人多,而是实打实的施工方案和成本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