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温武瑞同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胡学春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洋同志出席,介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修订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副主任陈鹏同志主持。

王洋介绍: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

一、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是规定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人民城市理念,遵循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共治共享、绿色低碳、智慧韧性的原则,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和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建立健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专业作业服务体系,制定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规范。还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公益宣传等作出规定。

二、加强城市容貌管理

一是明确要求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整洁、完好、美观,按照规定对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等设施进行清洗粉刷和综合整修,禁止进行有碍城市容貌的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张挂、张贴宣传品等。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设施,禁止擅自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还对井盖、架设管线的管理作出规定。二是规定城市照明设施的设置、维护相关要求,明确景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启闭。三是明确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

三、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明确禁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各类行为,规定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应当定时清扫、保洁,明确运输车辆、公共绿地养护作业、施工作业、集贸市场和机动车清洗等应当遵守的环境卫生要求。二是明确本市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明确装修垃圾密闭收集、单独堆放、及时清运等具体要求。三是明确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合理布局,保持完好、整洁,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新,规定公共厕所建设和免费开放相关要求。

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明确市和相关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组织推动力度,持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民居改造和村容村貌整治的标准,建立健全各方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对乡村容貌管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等作出规定。

五、强化共同治理

一是明确推动全社会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二是规定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公共交通站点等明确了保持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等要求。三是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行业协会、志愿者等通过多种方式参加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四是规定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明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人大监督,确保条例有效贯彻执行。

胡学春介绍:

城市环境是展示城市形象的“名片”和“脸面”,关乎美丽天津建设的成色和效果。《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方位宣传,推动《条例》家喻户晓

一是精准把握宣贯内容。重点宣传《条例》对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效能的重要作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创新宣传解读形式。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立体宣传网络,推动《条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公园,针对不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精准化、多样化宣传贯彻活动。以“城市管理进社区”为载体和抓手,现场讲解条例、普及法规,推动商户、居民知法遵法;坚持通俗化解读,以图文解读、动画演示、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依托自有平台、联动市级媒体、借助地铁公交等公共载体开展全域宣传,让专业法条“听得懂”、让刚性规定“落得实”。

三是分层分类做好宣传。针对城管系统及各区、各相关部门,重点解读《条例》主要内容,推动工作人员精准把握法规要求、明晰履职边界,提升依法管理、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针对沿街商户等重点责任主体,组织“普法进商户”专场宣讲活动,现场解读责任条款、答疑解惑;针对社区居民,开展“《条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凝聚“人人知条例、人人守条例”的社会共识。

二、全链条落实,保障《条例》落地生根

一是高质量开展城市环境治理。围绕提高城市美化、净化、靓化水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问题,持续抓好环卫保洁、绿化养管、空间秩序、夜景灯光等常态化管理,以绣花功夫优化城市形象,内外兼修提升城市颜值气质,打造近者悦、远者来的宜业宜居宜乐宜游城市。

二是高效率处理城市治理问题。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赋能,健全快速响应、精准处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城市治理问题处置效率和质量,以高效治理实效回应群众期盼,切实把《条例》实施成效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成果。

三是高标准落实执法监督责任。切实履行执法部门法定责任,严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持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口头警告、曝光揭短、依法处罚等手段,实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坚持部门定期会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满足群众生活新期盼。

三、全社会共治,促进《条例》长效践行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发挥城市管理统筹职能,敢于协调、善于吹哨,健全抓落实机制,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把责任定到每一件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场景,实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打造城市管理领域智库,组建城市风貌总师团队,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支撑、设计标准把关等作用,培养带动更多懂城市、会管理的青年人才、能工巧匠,汇聚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是强化群众参与,主动向群众汇报,积极宣传好声音,及时向市民群众汇报城市治理领域新动态、新举措、新成就,深化“文明有礼天津人”活动,推进“门前三包”,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凝聚共建美好家园的强大力量。

温武瑞介绍:

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事关城市形象、生态品质和群众切身利益,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开展了市容环卫条例、文明行为条例执法检查,紧盯“三站一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城市窗口,聚焦出入津主要通道、主要道路和河流等重要沿线,深挖城乡结合部、背街里巷等薄弱区域,实现全市16个区全覆盖、所有街道全覆盖。

我们创新监督方式,检查以“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看实情、听实话、问实效;专门开发“市容环境卫生执法检查小程序”,让问题发现、上传、分析全流程数字化,确保查得准、盯得住、改得快。同时,还多次开展“回头看”,一查到底,整改到位。两年检查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点位1508个,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刚性与担当。

下一步,我们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一是完善配套支撑。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健全工作机制。二是深化宣传引导。采取接地气、精准滴灌的方式广泛普法,让法规规定深入人心,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刚性监督。严格依照新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市和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美丽天津提供法治保障。

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记者:闫东洁 实习生:周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