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3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扣学校安全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新增食品安全、校内交通、心理健康等多项重点内容,实现制度保障提档升级。
近年来,我省不断探索实践,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在福州市乌山小学,学校食堂 “明厨亮灶” 工程,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监管;校领导陪同学生就餐,家长志愿者共同监督食品安全,这些举措都被纳入法规。《条例》还对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供餐安全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等作出细化规定。
《条例》将校内交通安全纳入法治规范,规定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安排专人疏导;幼儿园、中小学应实行人车分流;高校应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停放、充电等行为。
《条例》还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干预机制。对监护人职责和家校联系、教职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集体乘车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条例》也都作出规范。
来源:海博TV、福建人大 编辑:莫晓兰 校对:胡齐珊 校审:余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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