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案款,恢复执行后四个月内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专程从外地寄来锦旗,对执行法官高效尽责、为民解忧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8月1日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合同关系,支付租赁费266,000元,并返还原告挂车。2024年10月23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杨某支付车辆租赁费114,000元。2025年1月6日,因被告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原告杨某向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因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期间,执行法官始终坚持终本不终止、结案不结束,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及行踪线索,借助执行查控系统与实地核查,发现财产线索后及时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被执行人电话失联、住所无人,执行干警依法将法律文书进行留置送达,并对其名下不动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面对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分期履行。经执行法官组织沟通,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按期履约,四个月内将10余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顺利执结后,远在外地的申请执行人特意将印有“忠于职守 暖心为民” 的锦旗寄到法院,对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不放弃、不懈怠、全力维护胜诉权益的执行工作以最质朴的方式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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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一份责任。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终本清仓”力度,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强化财产线索排查,以实际行动兑现胜诉权益,用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幸福感。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那迪热木·依买尔江、迪力胡马尔·阿不都艾尼)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