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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青岛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若干规定(2020年修订)》)和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正式实施。2023年6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1号)要求,青岛市无偿献血“三免政策”升级为“四免政策”,更加惠民利民。
为方便广大市民朋友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现将无偿献血有关惠民政策梳理如下:
血费减免政策
(一)血费减免政策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满1000mL可终身享受减免全部临床用血费,用不满1000mL可累计减免不超过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亲属在血费减免时以献血者实际剩余血量为准,减免不超过等量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血费减免范围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
(三)先用血再献血政策
自2018年6月14日起,用血日期在此之后的,在用血之后的180天之内所献的血液也可按照血费减免政策用于临床用血费用的返还。
(四)血费减免渠道
1.医院直接办理,具体可咨询就诊医院。2.在青岛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申请网上办理。3.省外献血报销在“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申请网上办理。
优先用血政策
(一)无偿献血优先用血范围
凡是在青岛市中心血站献血,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在青岛市用血时均可享受优先用血政策。优先用血申请须由献血者本人提出申请。
(二)优先用血申办渠道
献血者本人通过青岛市中心血站公众号,登录优先用血小程序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阅读优先用血申请须知,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血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短信通知献血者。
无偿献血四免政策
(一)青岛市无偿献血“四免政策”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本人可以办理“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并持实体卡或电子卡享受以下政策: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挂号费)。
(二)享受“四免政策”需具备的条件
在青岛市参加无偿献血达到20次(全血 200mL计1次,血小板1个治疗量计1次)以上或在青岛市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成为青岛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大队志愿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无偿献血志愿者;在青岛市留取造血干细胞血样,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在青岛市荣获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
每一次挽袖,都是一次生命的接力;每一份热血,都是一份温暖的传递。无偿献血,让爱与幸福在奉献中流淌。期待您的爱心参与,携手共筑生命长城!
胶州市团队献血活动联络人
及献血屋相关信息
一、团队献血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预约献血车到单位献血)
黄公昌 18661627197
二、献血屋相关信息
1.胶州市向阳市场献血屋
地址:胶州市广州北路145号(原人民医院北院对面)
联系电话:87291616
工作时间:9:00-16:00
2.胶州市宝龙广场献血屋
地址:胶州市福州南路与扬州路交叉口(金盾加油站对面)
联系电话:82217809
工作时间:9:00-16:00
来源:胶州卫生健康官微
编辑:苏澍
责任编辑:李凤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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