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
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等将明显增加
森林火灾风险随之升高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湛江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
时刻绷紧防火安全弦
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一是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杜绝一切火星引发火灾的可能。
二是不违规祭祀用火。提倡文明祭扫、绿色祭祀,摒弃烧纸、点烛、焚香等明火行为,严防引燃周边草木。
三是不在野外吸烟。进入林区不吸烟、不随手乱扔烟头,离开前务必彻底熄灭火种,确保不留火患。
四是不在林区违规野炊烧烤。严禁在林区开展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等活动,严控野外用火风险。
五是不擅自动火作业。林业作业、施工动火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护措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违规动火。
六是不忽视孩童玩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严禁孩童在林区玩火、燃放玩具焰火,避免因玩火引发意外火情。
七是不遗留易燃物品。不随意丢弃鞭炮残骸、易燃包装物等,及时清理林区及周边的可燃物,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八是不在林区生火取暖。林草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炭火等方式取暖,严防高温热源引燃周边干枯草木。
九是不损坏防火设施。不得破坏防火隔离带、消火栓、警示标识等防火设施,保障防火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此外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
每年4月1日起至4月12日止
湛江市行政区域的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禁止以下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在禁火期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违反本禁火令者,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火意识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
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策划:路玉萍
统筹:吴文静 陈睿
来源:湛江云媒 湛江应急管理
文字:记者文秋华
制图:郑莹 叶秋华
编辑:陈俊蓉
审核:郑时雨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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