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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广电总台广播传媒中心(记者 刘晓)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照护需求,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部署,结合甘肃省实际,近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甘肃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25日前,已完成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方案已列入2026年度省委重点工作清单,经广泛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及市州医保部门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严格对标国家政策,以0.3%为基准费率,未就业城乡居民启动当年费率按0.15%执行,5年逐步过渡至0.3%;坚持制度规范统一,实行市州级统筹,全省统一参保、缴费、失能评估及经办服务标准,同时合理调整职工医保单位费率,最大限度不增加单位负担。
方案明确3年建制目标:2026年率先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2027年纳入城乡居民,2028年持续扩面。筹资实行分类分担,职工单位与个人各缴一半,居民财政与个人各担一半,个人缴费可从医保个人账户或养老金代扣;待遇方面,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统筹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职工参保支付比例约70%,居民约50%,重点倾斜居家和社区护理,原则不发现金。同时明确失能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基金专款专用、规范经办服务等要求。
编辑 | 岳青、刘晓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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