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有山西太原市民通过社交平台反映称,有一个“暴走团”经常凌晨四五点在街道上列队健走,同时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周边居民不堪其扰。记者通过太原12345热线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记录相关情况后表示将派发至杏花岭区有关部门,在2至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据3月30日华商报报道)
现场视频显示,天色未亮,一群身穿橙红色统一服装的人在公路非机动车道上列队前行,有20余人。活动地点为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与北中环街交叉口南侧。
暴走团凌晨音乐扰民,归谁管好像是个难题。社区称由城管部门负责,城管则建议报警。
不必讳言,城市噪声的管理非常复杂。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等,归属的部门还不相同。甚至,同一噪声,白天和夜晚都属不同的部门管理。所以,这属于交通噪音还是生活噪声,在大多数人看来,的确不太容易分辨。
暴走团扰民是一个老问题了,带来的不仅是噪声污染,同时也伴有交通违法行为。从视频来看,这群暴走团成员在旁边有人行道的情况下,集体走非机动车道,就已经违反相关法规。不妨将此看作是一种治理的方向。
或许,他们选择在凌晨,正是因为人少的时候,才能如此整齐划一不受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干扰,但本质上依然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暴走团的治理,首先要治理的是“带头大哥”,即活动的组织者和策划者,还要看他们是否有通过活动进行营利活动。
毕竟,暴走团暴走本质上不是一种交通行为,而是一种休闲或体育类活动,不能占据公共交通资源,而应该到相关场所去。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也就是说,对暴走团的治理,不能仅仅看到噪声扰民,更要看到其违法违规本质。不管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城管部门,甚至街道办,都有责任进行劝诫、约谈要求整改。如果只是从噪声入手,那只会陷入困境:噪声的声量是否超标还不一定,对噪声的鉴定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无论如何,暴走团凌晨4点音乐扰民,需要当地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暴走团成员几十人在非机动车道,同样会给他们带来安全风险。在全国各地,暴走团出交通意外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不能心存侥幸。
暴走团不能肆意抢占社会公共资源,更不能干扰其他正常居民的生活。相关部门对此不能姑息,不能和稀泥,依法治理才能获得公众的认同。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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