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培育发展资金使用工作,按照《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培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小店工信〔2025〕38号)(后称《管理办法》)支持范围,现组织开展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通过第一批审批的申报方向,不得在第二批重复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请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内相关企业或单位根据“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培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附件1),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条件,同步开展线上申报、线下资料提交工作。

1.申报地址:小店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平台3月30日开放,请对照准备资料。)

2.申报主体: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内相关企业或单位,请对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附件3)自行确认;

3.资料提交: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申报书编制要求,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封皮加盖公章、骑缝章、承诺书签字盖章);

4.特别说明:各类项目中所涉及年度均为2025年(除贷款贴息),其中贷款贴息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5.申报时间:

线上填报:2026年3月30日-4月20日24:00

线下提交:2026年3月30日-4月20日11:30

6.资料提交及咨询电话:小店区工信局723室(小店区人民政府7层)

小店区工信局:7176206

平台操作技术咨询:15935626856/15018311695

附件:

附件1: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培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docx

附件2: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培育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第二批).docx

附件3: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pdf

附件4:平台操作指南(见申报平台)

2026年3月3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