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是没有驾驶资格的
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的
但总有驾驶员“忍不住”侥幸驾车上路
结果……
3月15日,东营交警东吕高速大队在集贤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处一起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驾驶员曾经于2025年11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部门依法处罚,并暂扣驾驶证;2025年12月10日,因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部门依法处罚。
民警对驾驶人再次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 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满12分、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上路行驶的风险有哪些?
1
扰乱交通秩序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失驾”人员驾车遇到检查时,往往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2
保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东营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路
违法必被查、必被罚
请广大驾驶人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丨东吕高速大队
编辑丨孙万琪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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