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郭蕊
3月3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地方病防治工作情况。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食盐加碘是预防碘缺乏危害最重要的措施,请问在地方病巩固提升行动中,山东在保障碘盐供应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对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王楗夫作出回应。他表示,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部署,依法落实食盐专营制度,强化行业管理,通过加大高质量碘盐供应,为消除碘缺乏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规范省内食盐供应主体。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设置有食盐定点生产和食盐定点批发2个行政许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加强食盐定点企业许可证书规范管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严把企业资质关,累计对4家未达标企业注销许可证书。目前,我省有11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21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这些信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每季度动态更新。同时,对来鲁开展食盐批发业务的省外企业,落实销售情况告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持续合力监管促企业的合规经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围绕企业许可资质动态达标、生产经营记录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面,对省内食盐定点企业和其他制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并且自今年起,将食盐零售单位纳入抽查。为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连续两年组织全省食盐专营执法培训,累计培训近400人次。
三是持续推进食盐行业“三品”行动。在食盐行业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了以生态海盐为主的全品类食盐体系,推出了“雪花盐”“竹盐”“烤盐”“低钠盐”“盐之花”等系列高品质产品,满足了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加大合格碘盐保障供给,更好巩固碘缺乏危害防治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食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2024年版《山东省碘缺乏地区和水源性高碘地区名单》,加强食盐产销环节监督管理,研究出台山东省未加碘食盐管理办法,保障合格碘盐有序进入市场,确保在缺碘地区合格碘盐覆盖率和水源性高碘地区未加碘食盐覆盖率在90%以上。
二是进一步加大食盐专营政策宣贯和监管力度。发挥省食盐专营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疾控局的联动配合,系统谋划省级食盐专营监管工作,深入推动食盐专营法制宣传教育,依托每年“5・15”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食盐定点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政策宣贯解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科学用盐意识,筑牢饮食安全防线。全面强化跨部门食盐专营综合监管效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净化食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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