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于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近日,镇雄伴山小区
昆明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镇雄公司发布
“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
公告中明确了物业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由原标准1.8元/月/平方米
调整为1.5元/月/平方米,下调0.3元
垃圾清运费按照政府标准
另行代收120元/年1户
具体内容
*图源昆明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镇雄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镇雄县人民政府公布了
镇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
收费标准
一起来看看
关于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告
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协会:
为规范我县物业服务及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昭通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市发改价格〔2013〕3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意见、专家论证及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制定了《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见附件1)和《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2)执行。
二、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确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所服务小区的基本设施条件及对业主提供的实际服务质量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依照《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审定,明确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价。
三、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后,需按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等级和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文件应当载明物业服务的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属于临时性收费,当业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并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应当重新约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商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主体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向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执行。
四、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已售出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出售的,按照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房产测绘成果确定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五、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同一价格标准。
六、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存在空置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惠民原则,按收费标准协商减免一定额度的物业服务费,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应执行统一的减免额度。空置房原则上为未装修入住。
七、前期物业服务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镇发改收费〔2017〕1号)文件要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减免优惠措施和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行业管理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网络、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等进行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与线下保持一致。对于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若发现经营性停车场经营主体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八、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范收费行为,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常态化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所有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需按新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到行业主管部门重新进行备案登记。等级收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根据物业服务成本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的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十、本通告由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具体内容
附件1: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xlsx
附件2:镇雄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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