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华姣 陈若龙
USDT(以下简称U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因其具有匿名化、快速流转性、可兑换性等特征而易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理想工具”。近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U币转移赃款的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铁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4年11月底,开发区·铁山区小丽(化名)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现役军人的男子“李教官”。聊天过程中,“李教官”对小丽嘘寒问暖,一步步拉近与小丽的关系。“李教官”不断吹嘘自己掌握了投资后台内幕,可以带着小丽一起投资,赚大钱。在对方的层层诱导下,小丽从银行取出现金,交付“李教官”安排联系的陈某某等人,采用线下现金交易的方式购买U币,再将U币转入指定钱包地址,完成了所谓的“投资充值”。殊不知,这一系列操作实则是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2024年12月6日,小丽发现被骗后报案。次日,在被“李教官”再次诱导投资线下交付现金时,警方将在现场交易的嫌疑人陈某和郑某抓捕归案。
经查,陈某和郑某两人均为武汉市人,其上线是一名姓韩的男子。随后,韩某也被警方抓捕。2025年2月13日,案件移送至铁山区检察院后,面对审讯,韩某等人坚称自己只是“普通币商”,进行的是正常的U币场外交易,只是根据虚拟币交易金额提成获利,矢口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
为此,铁山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取证思路和关键证据进行交流,针对韩某等人采用的“人肉取现”、当面交割的犯罪模式,该院建议公安机关加强电子证据的搜集,从U币电子钱包的资金流向入手,逆向查证犯罪嫌疑人取现情况,“线上”+“线下”协同发力锁定犯罪链条。
经查明,2024年10月初,韩某在明知自己从事的买卖U币系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伙同被告人陈某、郑某等人,按照上游犯罪分子的安排,通过U币形式转移赃款,牟取非法利益。面对严密的证据体系,韩某等人最终放弃了侥幸心理,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一审、二审两级法院也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定罪量刑意见,最终,对韩某等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