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规范畜禽养殖、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链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张家口市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屠宰环节

1.在畜禽屠宰、运输、加工等环节,对畜禽产品注水,注入其他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药物等)的;

2.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

3.养殖场(户)未落实休药期制度的,违法销售休药期内畜禽的;

4.违规处置病死畜禽的;

5.定点屠宰企业不严格执行静养,同步检验制度,出厂不合格肉品的;

6.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畜禽屠宰厂(场)从事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7.非法印制、销售、购买、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

(二)生产经营环节

1.采购、使用、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的;

2.市场(含网店)销售注水注药肉,腐败变质肉的;

3.使用鸭肉、鸡肉、大豆蛋白等原料,生产加工“牛肉干”“ 羊肉串” 等产品并虚假标注,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 鲜切肉”“纯肉”等销售的;

4.烧烤店、火锅店,牛(羊,驴)肉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将猪肉、马肉、鸭肉等掺入或冒充牛(羊,驴)肉制品中销售,销售的肉制品与菜单,宣传页不一致的;

5.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涉嫌肉制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畅通线索征集渠道,设立以下举报方式:

1.张家口市万全区农业农村局:

0313-4883075,12316

2.张家口市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313-4230123, 12315

3.张家口市公安局万全分局:

0313-8987836

四、有关要求

1. 鼓励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详细线索,便于核查处理。

2.严禁捏造、歪曲事实,严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供违法线索,共同维护我区肉制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张家口市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口市万全区农业农村局

张家口市公安局万全分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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