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食品监督抽检结果通报,菏泽市共有3批次食品被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和违禁色素使用问题,其中菏泽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佳和城店销售的小台芒位列不合格名单首位,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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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通报具体情况如下:菏泽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佳和城店销售的小台芒(散装称重),抽检日期为2025年12月7日,初检及复检均检出吡唑醚菌酯残留量为0.066~0.067mg/kg,超出国家标准限值(≤0.05mg/kg),被判定为不合格;成武县代景蔬菜门市部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抽检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检出氟虫腈残留量为0.034mg/kg,超出国家标准限值(≤0.02mg/kg);菏泽市腾达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叶挂面(花色挂面,500克 / 袋,商标:鲁菏腾达和图形),抽检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检出违禁色素柠檬黄0.000300g/kg,该产品通过线上 “中天食品工厂” 网店对外销售。
从违规性质来看,此次不合格项目均涉及食品安全核心风险点,吡唑醚菌酯、氟虫腈、柠檬黄三类物质的超标或违规使用,分别对应农药残留超标、高毒农药滥用、违禁色素添加三大风险,对人体健康存在不同程度的潜在危害,长期过量摄入可能对人体肝肾功能造成慢性损伤,干扰内分泌系统正常功能。
目前,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控制措施,依法对涉事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立案调查,督促其全面排查问题根源,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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