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公安局

在工作中发现

有人网购大麻种子并邮寄入境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钟某某

并将其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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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钟某某在某日刷手机时

无意中点进了一个

境外大麻种子销售网站

出于好奇心

他在浏览该网站后产生了购买念头

遂下单购买了大麻种子

并填写国内地址将种子邮寄回国

经专业机构鉴定

该嫌疑人购买的这批大麻种子

均未经灭活

具备发芽生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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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

非法买卖、持有未经灭活

毒品原植物种子

的违法行为

全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

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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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

我国对大麻植物等在内的

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禁止非法种植大麻植物

禁止走私或者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

大麻种子或者幼苗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若发现身边人有涉毒行为

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江西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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