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安阳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安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安阳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网上报名--体检(指定医院)--认定机构网审--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全市2026年上半年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2026年4月7日8:00至4月1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第二批次:2026年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温馨提示:应届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编号信息之后,在“是否应届毕业生”一栏中选“否”进行网报,需学历核验通过,否则网审无法通过。)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有三种形式供选择:
1.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申请人须在报名时上传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二)体检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注:未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要求:所有体检人员早7:3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和贴网报照片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到指定医院体检,10点以后不再体检。
(三)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第一批次:2026年4月19日-4月30日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9日-7月10日
(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请务必关注自己的账号是否有留言,并在审核时间段内根据认定机构留言及时修改信息,逾期未按要求修改,不予认定)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1.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2.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需到各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的情形: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的办理情形及认定状态。
(四)认定结论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发放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邮寄:推荐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邮寄到付,邮寄资料为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现场领取: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各认定机构指定地点领取。
第一批次:2026年5月22日;
第二批次:2026年7月20日。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申请人领取后,请尽快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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