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锦晟轩商贸有限公司等420户企业:

经核查:你企业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已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你企业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履行补报年报等法定义务。若逾期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晋中市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启动吊销你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对本通告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及时向通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艳红

电话:0354-6252806

附件:晋中市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晋中市太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