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最高提取2万!兰州公积金新政4月7日执行
为更好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促进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4月7日起,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并对部分内容予以优化,新政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
♦️优化部分提取政策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
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20000元”。
取消部分提取限制: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本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通告发布前本年度已经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继续按优化后的政策规定办理提取业务。
♦️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
提取要件:取消要件资料中的“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个人支付费用的发票”,申请提取业务时仅须提取人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在他人名下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时限:“以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发票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调整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有关规定,自2021年起纳入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住房均可提取,阶段性提取政策执行期间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库以住建局提供的清册为准)。
提取额度:将“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费用个人自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调整为“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购房提取
将购房产生的税款(包括增值税和契税等税款)计入购房总价,同一套房屋累计最高提取额提高为不超过购房总价和税款的合计金额。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提取范围由“借款人本人和配偶”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的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由“提取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相应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庆阳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为全面落实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释放政策潜能,促进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庆阳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老旧住房更新改造提取
缴存人自住住房房龄满10年以上的,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适老化改造提取
缴存人父母年龄达到60岁以上的,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或父母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每户不超过10万元。
三、适儿化改造提取
缴存人育有6岁以下幼儿的,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适儿化改造,每户不超过10万元。
四、当年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的,每年可提取1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服务费、取暖费等当年住房消费支出。
五、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附属车位、地下室,补交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缴纳购房税费、维修基金等其他住房消费,以上提取需在相应税票或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六、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延长为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2年内。
七、还贷提取代际互助
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子女、双方父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八、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借款人每月还款本金不变,利息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递减。贷款还清前可申请一次还款方式变更业务。
九、取消个人账户转移限制
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影响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
定西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进一步用好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住房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3月25日五届五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一、提取方面
1.新增“城市更新老旧住宅改造”提取
在定西市购置2010年之前的自住住房(原则上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时间为准),因房屋结构加固、自主修缮更新或原拆原建等实施住房更新改造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
2.新增“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
3.新增“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1万元。
4.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支持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或有自有住房但确需租房居住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最高可提取3万元。
5.扩大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范围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由“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扩大至“可同时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原则上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账户余额,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6.延长购房提取时限
购买本地住房的,提取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不限制提取频次;购买异地住房的保持3年不变,每年可提取1次。
7.延长大病提取时限
对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由2年延长至5年。
二、贷款方面
1.优化多子女家庭贷款
支持国家生育政策,取消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限制。将“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调整为“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
2.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
优先保障首次住房贷款需求的情况下,在购房地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定西市缴存人家庭,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支持青年人购房
为吸引并留住青年人在定安居乐业,切实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在定西市域内就业,且毕业未超过3年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购买定西市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特殊政策:核定贷款额度不与个人缴存余额倍数挂钩,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即可申请。
4.提高贷款额度
结合我市实际房屋价格和贷款职工家庭住房水平,将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引进人才、多子女家庭及劳模工匠按照相关政策相应提高至80万元;取得相关标识的装配式建筑及星级绿色建筑在相应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0%。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这些政策
为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 制度住房 保障作用 ,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 调整了部分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 策。具体如下:
一、优化调整政策
(一)优化跨区通勤提取政策。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按月或按年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按照武威市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放宽购房提取频次。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频次由“三年内可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五年内可每年提取一次”。
二、新增政策
(一)开展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支持缴存人在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情况下,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子女、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购买自住住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共同申请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或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二)支持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三)提高“好房子”贷款额度。缴存人在武威市购买符合甘肃省住建厅《好房子住宅评价标准》的“好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现行基础上上浮2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临夏州实施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
近日,临夏州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题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办法,全方位优化使用政策,精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潜力,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提取政策提质扩面,惠民力度持续加码。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2.4万元上调至3万元,多子女家庭、劳模工匠、退役军人、“陇原人才卡”“临夏英才卡”持卡人,租房提取额度在最高标准基础上上浮20%,州内引进人才家庭上浮10%。购房提取范围进一步拓宽,从原有“本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扩展至“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家庭互助作用。
贷款政策精准发力,重点群体保障升级。双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从85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职工家庭保持70万元不变,灵活就业人员最高贷款额度由缴存余额的18倍调整为20倍,劳模工匠贷款额度上浮20%,州内引进人才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浮10%。推行组合贷模式,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同步申请合作银行商业贷款。此外,正常还款满12期及以上的借款人,可申请变更还款方式,间隔12个月可再次调整,切实满足多样化还款需求。
此次政策优化,实现租房购房支持更有力、家庭互助范围更广、重点群体保障更精准,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持续激活住房消费活力,为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优化提取使用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政府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提取使用政策工作要求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精神,聚焦缴存职工需求,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优化提取使用政策。
一、提取业务
(一)放宽提取频次限制。将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购、建房提取业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自然年度内不限提取频次”。
(二)推行“代际互助”提取。 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允许同一户口簿的父母、子女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三)新增“大病医疗提取” 。 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四)支持住房消费提取。
1.房屋品质提升改造提取。房龄超过10年及以上的老旧自住住房,按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2.水、电及物业费提取。自住住房缴纳水电及物业费的,按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额度,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3.维修基金及契 税提取。允 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后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减轻职工购房后续资金压力。
4.已贷款职工住房消费提取。 在保障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支持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保证人,在购房、建房等住房消费情形下,按规定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
二、贷款业务
( 一)优化婚前婚后贷款政策 。 夫妻双方在婚前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且已结清的,婚后可以家庭为单位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次贷款利率,满足婚后家庭住房改善需求。
(二) 建立家庭共同还贷机制。 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利用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偿还部分贷款本息,强化家庭住房消费保障能力。
(三)实施“好房子”项目定向支持。 建立“绿色、舒适、智能、安全”楼盘“白名单”制度,对购买纳入“白名单”项目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在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万元,支持高品质住房消费。
(四)降低首付款比例。 将灵活就业人员、青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原先的20%降低至15%,降低特定群体购房门槛,促进住房消费。
此次政策调整自2026年3月17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事关公积金!平凉最新政策调整
来源: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族日报、甘南州住房公积金、平凉发布、观澜新闻、庆阳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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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赵安生|责编|胡榕|编辑|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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