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推进,多地开展农村统一搬迁工作,改善居住环境的同时,补偿问题备受关注。根据土地管理与搬迁政策,三类房屋拆除时不予补偿,村民需提前知晓,避免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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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是违法违规建筑。未经审批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无宅基地证与规划许可私自扩建、加层,均属违建。此类房屋违反土地保护与规划规定,不仅无法获得补偿,还需限期拆除。征收公告发布后抢建、改建的房屋,同样不在补偿范围内。

第二类是已坍塌或长期闲置的危房。房屋主体坍塌、失去居住功能,或经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价值,搬迁拆除时不予补偿。这类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拆除是为保障公共安全,相关补助仅用于安置,不针对危房本身作价。

第三类是产权不明与违规流转房屋。城镇居民、外村人在农村宅基地建房,或私下买卖宅基地建房,因违反宅基地集体所有规定,无法确权领证,搬迁时无补偿。一户多宅中超出法定面积、未合法确权的部分,也不予补偿。

农村搬迁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合法建房是获得补偿的前提。村民建房应依规办理手续,不占耕地、不违建、不违规买卖宅基地,提前明晰房屋产权,才能在搬迁中保障自身权益,顺利享受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