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期,广东省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龙湖分局(以下简称“龙湖分局”)依托智慧监管平台精准发力,成功查处两起企业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典型案例。其中,汕头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完成下半年废气相关指标监测,存在监测频次不足、履职不到位问题;汕头某气体厂有限公司未制定规范自行监测方案,且全年未开展对应监测工作。
针对环境违法行为,龙湖分局第一时间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向涉事企业依法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安排执法人员普法宣传和全程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落地见效。
目前,两家涉事企业均已深刻认识到环保主体责任缺失的严重危害,全面完成整改:包装制品公司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自行监测,补齐监测短板;气体厂已完善专项自行监测方案、完成全面补测工作,主动公开道歉并作出守法承诺。同时,龙湖分局依法对两家违法企业作出行政罚款处罚,以实打实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摒弃侥幸心理,树立环保守法自觉,为辖区所有排污单位敲响依法排污、依规监测的警钟。
龙湖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排污许可制度是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压实环保责任的核心制度,自行监测则是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排污行为合规性与环境监管有效性。聚焦排污许可后监管核心重点,龙湖分局摒弃传统“人海战术”监管模式,坚持以科技为翼赋能精准监管,深度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常态化推进非现场执法核查,全力构建“线上精准排查、线下高效处置”的智慧监管格局,实现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从源头防范环境风险。
相较于传统的现场监管模式,非现场执法通过线上数据智能筛查、靶向定位,大幅提升监管精准度与工作效率,实现“无事不扰、有违必究”。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兼顾生态环保刚性约束与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实现生态监管与企业发展的双向共赢。
龙湖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持续深化非现场执法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中的全域应用,不断完善科技赋能、精准高效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高效化、规范化水平。始终以严格执法守护碧水蓝天,以优质监管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持续筑牢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让排污许可制度真正成为守护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硬抓手”“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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