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发海(193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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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发海(1932-2026)

明吊林发海同志

日照清明泣苍天,忆昔同僚数十载。

曾见君公持义剑,敢言国计利千川。

十六两改十两易,老称新衡惠万民。

律师争讼十年久,胜诉案例耀国门。

癌魔缠身九十岁,犹书评论数千篇。

党微胸别心常赤,社稷情深梦未眠。

今夕坟前烟袅袅,泪洒青松忆旧颜。

君虽驾鹤归仙去,风范长存天地间。

愿你安息九泉下,后人承志续新篇。

清明时节思无尽,共祭英魂泪满笺。

您的好友沈承金

2026.4.5

作者沈承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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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承金先生

【作者简历】沈承金,男,生于1948年5月,湖北沙洋人,中专文化,1974年6月1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至1975年10月先后任生产队政治学习辅导员、民兵排长、红卫大队团支部书记、民兵连副连长。1975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76至1977年任新城中学团委书记,1977年9月至1979年8月任李市高级中学事务长,1979年9月任李市公社(后改为镇)事务长,1981年至1985年任李市镇计划生育干事,1985年9月至1987年6月在中共荆门市委党校脱产学习,1987年7月至10月任邓州公社党委书记,1987年10月调任中共沙洋区长林街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993年任沙洋镇纪委书记,1994年至1999年任沙洋镇人大主席,先后当选沙洋县笫一、二届人大代表,1985年荆门市人民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个人",1993年在防汛抗洪抢险中被中共沙洋区委、区人民政府记一等功一次,1993年至1994先后被中共荆门市纪委、监察局、中共沙洋县纪委、监察局授予"案件检查工作先进个人"、"案件审理工作先进个人",1996至1999年先后被市、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大工作先进个人"和“人大工作创新奖”。2000年组织安排退居二线后先后担任镇机关老干部支部书记、镇统战干事,所做老干部工作受到了全体离退休干部的好评和市、县老干部局的表彰,统战工作先后受到了省、市、县委统战部表彰,1994年6月省纪委在荆门市热电厂举办组织邓小平理论学术交流会上,论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及建议》被社科院专家评为三等奖,并在《党建理论与实践》杂志上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