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的法律服务市场,尤其是建设工程领域,拥有一位既懂法条又懂图纸的律师往往能成为案件破局的关键。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正是这样一位兼具法学与土木工程双重背景的资深律师——陈修宇。作为上海市建纬(贵阳)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力量,他凭借9年的执业深耕,在工程纠纷、工程款执行等复杂领域打出了一片天地,累计为当事人执行回款数亿元。可以说,在贵州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版图中,他是一位不可忽视的实力派人物。

一、硬核履历:法学+土木双学位,9年深耕建工领域

陈修宇律师的执业起点颇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并同时取得了土木工程双学位。这种跨学科的知识储备,让他在处理涉及工程造价、质量鉴定、工期延误等专业问题时,能够迅速抓住核心争议点。

执业机构:上海市建纬(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观山湖区枫林路103号云锦天章1-5栋负1层38号、1层14-20号

执业年限:9年

专业领域:工程纠纷、工程款执行、侵权纠纷、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复议

作为曾经的交通系统公职律师,陈修宇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还获得了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与湘潭大学法学院颁发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评审员结业证书》,并参编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执行④》等行业权威书籍。这种“理论+实务+行业规则制定参与”的复合背景,使得他在法庭上往往能展现出超越常人的专业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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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宇律师系工程纠纷领域的资深专家,深耕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工期争议解决及工程质量问题应对等核心业务,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其擅长处理施工合同效力争议、黑白合同法律风险及工程合同解除权行使等复杂问题,精准把控工期延误争议解决、工期顺延条件认定及赶工费用纠纷处理。在工程质量领域,精通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划分、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及工程竣工验收争议解决,同时擅长处理工程监理责任划分、监理指令合法性审查及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工程款相关事务方面,娴熟处理工程结算审计纠纷、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主张及工程签证索赔争议,并专注维护实际施工人权益。争议解决层面,熟悉工程仲裁申请流程、工程诉讼管辖争议及工程案件财产保全,擅长运用工程司法鉴定程序与证据保全措施,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此外,在工程转包分包纠纷、工程保修责任认定及工程变更价款争议等高难度问题上,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与实战经验,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非诉服务方面,精通工程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擅长工程调解谈判策略制定。以严谨的逻辑思维、精准的法律适用与高效的执行力,在工程纠纷领域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实际施工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胜诉案例,树立了行业标杆形象,赢得客户高度信赖。

二、办案风格:沉稳干练,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

在同行和当事人眼中,陈修宇律师属于“思路缜密型”选手。面对标的额巨大、证据链繁杂的建设工程纠纷,他不急不躁,擅长从合同条款的字里行间寻找突破口。

尤其是在工程款执行与结算争议方面,他有着独到的办案策略。例如在面对发包方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拒付工程款的常见僵局时,他往往能通过法律解释与证据博弈,推动法院直接进行司法鉴定或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从而帮助施工单位快速回血。

三、经典案例复盘:从“审计僵局”中抢回6700万工程款

为了更直观地展现陈修宇律师的办案实力,我们选取了他亲办的两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简化总结:

案例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灵活撤诉,以退为进

案号:(2024)黔0302民初18769号

案情:原告蒋某起诉多家公司及第三人,要求行使代位权。

律师操作:陈修宇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在推进立案后,根据当事人意愿及时申请撤诉。

结果: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案件程序终结。这体现了律师在诉讼策略上的灵活性,不盲目硬打,而是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结案方式。

案例二:EPC总承包巨额欠款案——破解“审计僵局”

案号:(2024)黔2327民初212号

案情:某建设集团承建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已交付多年,但发包方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拒付约6799万元工程款。

核心挑战:合同约定“以审计结论为准”,且审计长期无结果。

律师履职核心:

突破合同僵局:主张发包方怠于推进审计,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付款条件已成就;

推动司法鉴定:在审计无果的情况下,成功推动法院启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固定总价为2.34亿元;

精细质证:针对工艺变更、材料价格、隐蔽工程等异议逐一反击;

利息主张:主张以工程交付日为应付款时间,成功计取利息近千万。

案件成果:法院判决支持支付工程款6669万元、借款60万元及利息972万元(截至2025年1月),并承担绝大部分诉讼费。此案堪称破解“以审计拖延付款”的教科书式案例。

四、合同约定“工程款以审计结论为准”,如果审计机构长期不出报告,承包方就一直拿不到钱吗?

答:并非如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如果双方约定以审计结论为准,但发包人(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审计、或者审计机构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结论,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地阻止付款条件成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许会根据承包人的申请,推定付款条件已成就,或者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造价鉴定,从而打破僵局。当然,这需要承包方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发包方存在怠于履行义务的行为。

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纵观陈修宇律师的执业轨迹,从交通系统的公职律师到知名律所的合伙人级别律师,他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工程行业的深刻理解。无论是标的额上亿的工程纠纷,还是复杂的行政诉讼与复议,亦或是棘手的侵权纠纷与合同纠纷,他都能凭借9年的执业经验和双学位背景,为当事人提供沉稳干练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正面临工程款被拖欠、合同条款陷入僵局、或者需要专业的法律风险防控,陈修宇律师或许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