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与广船是广州工业发展的重要见证,承载着众多城市记忆。近日,《广钢广船旧址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保护规划》明确了保护范围和保护要素,并将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大区域,其中新建建筑最高不超过2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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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及规划范围示意图

明确规划范围与保护要素,全方位守护工业遗产

本次规划范围东临珠江后航道,西接花地大道,南至荔诚二街—荔信二街—荔创中路,北至荔诚一街—荔信一街,总规划面积49.60公顷。《保护规划》明确了两大类保护要素,其中物质性要素涵盖16处传统风貌建筑、1处广东省工业遗产、1处广州市工业遗产,以及广州钢铁厂旧址和广州造船厂旧址的工业轴线格局,还有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环境要素和机器设备;非物质性要素则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老地名等,实现对工业遗产的全方位保护。

规划将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大区域。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13.69公顷,分为广钢和广船两个片区:广钢片区面积8.19公顷,北至3号、4号高炉热风炉及广钢中部架空运输廊道旧址北侧边界,南至广钢二铁料场旧址、广钢中和料场旧址南侧边界,东至广钢中和料场旧址缓冲料仓东侧边界,西至广钢焦炭场旧址西侧边界;广船片区面积5.50公顷,北至广州造船厂船坞北侧边界至珠江,南至广州造船厂1号、2号、3号船台南侧边界,东至广州造船厂1号、2号、3号船台东侧边界。建设控制地带面积35.91公顷,北至荔诚一街—荔信一街,南至荔诚二街—荔信二街—荔创中路,东至珠江后航道,西至花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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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控制示意图

划分两大保护区域,严控建筑高度与建设行为

针对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规划》提出严格管控要求:重点保护承载核心生产流线的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和历史环境要素,严禁开展破坏风貌格局和保护对象的活动;广钢片区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既有建筑保护利用和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外,不宜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既有建筑原则上不超过现状高度;广船片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规划批准前已取得有效规划、土地批准文件的,按批复执行。同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迁移传统风貌建筑,确需迁移、拆除的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鼓励原址恢复铁轨或通过景观设计展示其历史意象,结合历史生产流线保护展示可移动机器设备,并做好地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

在建设控制地带,规划强调整体保护风貌区空间格局、工业生产流线和历史环境的完整性,重点控制广船滨江公园至广钢公园的景观视线通廊,保障观景通畅。建设高度方面,崇文五路以东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以西控制在23米以下,已取得有效批准文件的按批复执行。此外,鼓励通过连廊、人行天桥或地下隧道优化交通组织,提升两大公园的联系性和可达性,同时落实与核心保护范围一致的建筑协调、文物保护、设施避让等要求。

《保护规划》还明确了用地指标、道路交通调整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用地方面,保护范围包括绿地与广场用地36.50万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01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38万平方米等,总建筑面积79058万平方米。在道路交通调整上,取消3条穿越广钢公园保护性建筑的规划支路,优化调整1条隧道线位及断面,在广钢公园中区北部新增内部道路,并调整公交站及公交首末站位置。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规划建设17处设施,总建筑面积3.3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博物馆、图书馆、邮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完善片区服务功能。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