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梅琼为彰武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年4月7日彰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彰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梅琼为彰武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梅琼,男,汉族,1980年3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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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07.09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科员(其间:2005.11—2007.09借调阜蒙县委组织部)

2007.09—2012.0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华乡党委副书记(其间:2009.05—2011.05在市发改委挂职锻炼)

2012.02—2012.07 阜新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

2012.07—2013.04 阜新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3.04—2014.01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2014.01—2014.10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科副科长

2014.10—2014.12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2014.12—2017.01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高新技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2017.01—2017.07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对口支援科科长

2017.07—2019.03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工业科科长

2019.03—2020.09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科长

2020.09—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后历任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