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关于征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将继续重点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诚邀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任何机构和个人的“两非”行为: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二)“两非”中介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介绍、组织孕妇实施“两非”及泄露孕妇私人信息给从事“两非”机构的中介行为;
(三)非法购置、使用B超和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等设备不备案的行为;
(四)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宜春市卫健委,电话:0795-319918;宜春市疾控中心(市卫监局),电话:0795-3203995。
(二)电子邮件举报:
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宜春市卫健委电子邮箱ycjf3199188@163.com; 宜春市疾控中心(市卫监局)电子邮箱ycwjs995@163.com。
(三)现场举报(邮寄地址):
宜春市卫健委:宜阳大厦西座921室(邮寄地址);宜春市疾控中心(市卫监局):明月北路2368号501室(邮寄地址)。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二)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四)线索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感谢社会各界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宜春卫生健康)
(编辑:邓晨圆;校对:周莹;编审:匡昱宣;监制:彭晓英、刘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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