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健安医院院前急救事件”受到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的张女士因突发腹痛拨打120急救电话,按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她本该被送至相距2.8公里处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但救护车却舍近求远,将她拉到了车辆所属的深圳健安医院。在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下,患者近八个小时后被转入龙华区人民医院,最终抢救无效离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急救人员应当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相应医疗机构。为何会出现违规调度?《出车单》显示,出车分站为“健安新健”急救站,即深圳健安医院新健急救站。深圳健安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在经营压力之下,作为该院员工的医疗急救人员有可能把急救患者当成“客源”,置调度规则于不顾。
有关信息披露,该院于8月4日和5日连续两天违规转运患者,显然这种“截单”绝非偶发个例。据媒体披露,当天1时34分病历标注“条件合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但却未立即启动转院流程,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患者病情加重,医院单方面取消了转院。单方面取消转院,或许是因为此时转院风险太大,但为何“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仍在拖延?很难不让人怀疑,是“利益至上”盖过了“治病救人”的初衷。
深圳健安医院公众号介绍,该院2005年即纳入深圳120急救网络。更多有条件的医院参与120急救网络,本是一件好事。然而,一些医院收入诉求强烈,对病源比较敏感,甚至会主动“拉客”,在将其纳入强公共属性的医疗急救事业后,如何避免其因过度追逐商业利益而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当赌注,违背基本的职业伦理,无疑需要相当严格的日常监管与流程规范。
这样的违规转运,是不是只有这两起?患者及家属恐怕多数都极少接触急救转运,自然不知道其中哪些环节、细节可能违规。面对患者的紧急抢救、转运,家属自然也没有多余精力去关注一份《出车单》,更不知道出车医院和急救的指定医院未必统一。哪怕在急救后翻查病历发现患者并未被送到指定医院,很可能因为多数急救没有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也就没有进一步追究。
如果对急救转运信息和流程的日常监管足够严密,“应罚尽罚”之下,每次违规转运处罚“五万到十万元”,这样的违规成本实则并不低,医院恐怕也没有动力“连续两天”违规转运。但相应地,如今仅可见对该院“7.6万元”“急救服务暂停半年”的一次性处罚,自然就显得不痛不痒,家属质疑也不难理解。主管部门有必要好好梳理流程、堵上急救环节可能被钻的空子,不仅要向前看,也要往回看,过往有没有更多的违规问题,不能就这么点到为止。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已经表示将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条例》,深圳市急救中心应当妥善保存“120”急救电话录音、派车记录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机构接收等记录以及资料保管工作;同时,这些记录资料都允许患者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畅通相关患者的查阅渠道、申诉途径,这笔账应该查到底、算明白,这是对医疗急救事业“分秒必争”的严肃延伸,有较真的追责也是监管对违规转运实实在在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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