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现选取近期查处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2026年3月16日,根据群众投诉,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拉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以下问题:店内一名食品加工人员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菜品展示栏中有“老醋四样”“皮蛋豆腐”等凉菜,但其持有的《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仅为“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品加工区内一袋已开封的“虹河食品碱面”超过保质期,且与其他调料混放。
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集中反映了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忽视许可管理、原料控制与人员健康管理等基本要求的突出问题。超范围制售凉菜、混放过期调料、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均直接威胁食品安全,暴露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依许可经营,落实进货查验、定期自查及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切实守住资质、原料、人员三大安全底线。
案例二
2026年3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排查中发现,某餐饮店在外卖平台上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未随线下证照更新而同步更新。
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典型意义:网络餐饮经营具有线上线下双重属性,入网商家在实体店证照变更后,必须及时在各外卖平台更新信息。信息公示不及时、不真实,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也影响监管溯源与平台管理效能。本案警示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自觉维护资质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实现线上线下信息一致。
案例三
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抽检中,发现某饭店使用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典型意义:餐饮具是食品入口的最后接触环节,其清洗消毒是否到位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部分餐饮单位忽视清洗消毒管理,流程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易导致微生物或洗涤剂残留,引发食源性疾病风险。本案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餐饮具消毒制度,配备必要设施,规范操作流程,守住餐饮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网络、举报电话等渠道提供违法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附: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线索及廉政问题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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