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怡 郑涢龙 周潇
在网络直播、电商平台成为日常消费重要渠道的当下,一些看似寻常的“网红”盆栽背后,可能隐藏着触犯法律红线的风险。
“我平时喜欢种植一些花草,就在直播间下单购买了。”近日,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张某某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豆”的案件。
4月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5年9月,张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商家直播销售盆景过程中,明知卖家所售系野生金豆盆栽,仍购买至家中用于观赏。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金豆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任何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非法采挖、收购、运输、出售野生金豆的行为,均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网络平台商家被外地公安机关查处后,孝南公安机关接到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并在张某某家中查获上述野生金豆盆栽,查获的野生金豆盆栽现已交由有关部门妥善保护。
孝南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张某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在了解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与相关法律依据后,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承办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认真讲解野生金豆保护属性、相关法律界定及非法行为的生态危害,并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希望其真诚悔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勿以身试法。
承办检察官提醒,此案中,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网络平台的便捷性和监管盲区,将非法采挖的野生金豆伪装成普通“园艺盆栽”或冠以“小野橘”“小橘子”等暗号,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展示和交易。“野外盗挖—网络分销”的黑色产业链,不仅严重破坏了野生植物资源和区域生物多样性,也让许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在无意中踩到了法律红线。广大群众切勿抱有“法不责众”或“仅用于个人观赏收藏不违法”的侥幸心理。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举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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