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市坚持全市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落实,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文明建设与民生保障重点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推进机制,推动无障碍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新建项目无障碍配套与验收率双100%达标。
我市优化保障重点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
我市强化政府统筹,健全推进机制,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建筑、市政道路无障碍改造,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24、2025年实施适老化改造小区165个,完成增设电梯242部。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功能,破解老年人居家生活中的通行障碍和操作障碍,提升特殊群体居家与出行便利性。规范新建项目,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与审查标准,强化施工、监理、验收全流程监管,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按标准配建坡道、盲道、无障碍卫生间、停车位等硬件服务设施。结合城市体检建立“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机制,以体检结果指导设施改造与品质提升。
在政务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景区、商业商超等公共领域全面完善无障碍设施与母婴室、第三卫生间等服务设施,提升全场景无障碍保障能力。全市现有36个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和其他各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均按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电梯、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各景区景点均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配备出行辅助器具,并为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全市87家公立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设置无障碍标识、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93家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设施母婴室,满足孕产妇及婴幼儿就医需求。轮渡码头设置无障碍通道和停车位,船舶设置无障碍位置,各汽车客运站均设有母婴室和无障碍洗手间,公交车设置和标示特殊人群专用座位,现有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342辆。
我市严格监督管理,建立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制度,要求各有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凡不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部门指导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把好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和验收关,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不予签认,不能进行后续施工。在施工阶段,对无障碍设施建设采取全面跟踪监督的方式,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要求返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部门把无障碍设施分部列为必须完成的内容,未严格按图施工的工程,不同意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关键环节层层把关,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工程质量得到较好监管。
我市还创新群众监督方式,组织特殊群体代表开展无障碍体验监督,收集优化建议。运用公益诉讼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形成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合力,将“协调做好相关盲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议题纳入公益诉讼范围,通过公益诉讼行动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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