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严查处

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

行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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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案例

2026年3月27日18时许,郑某驾驶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贵CDJ1***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9人,实载10人),在桐梓南收费站至燎原加油站(桐梓南收费站处)被桐梓公安执勤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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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明超员的严重危害和后果,并责令驾驶人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郑某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未超过核定载客数20%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乘车人员“超”一个

交通安全“降”一格

这条交规谁都不能违反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吧”

“一小段路,挤一挤没事的”……

万万“挤”不得!

超员载客,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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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公安交警提醒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

客运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超员载客、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也希望所有客运车辆驾驶人时刻将乘客的生命安危记在心上,遵守法规,安全驾驶!

广大乘客朋友:

出行时要选择乘坐合法合规车辆,不乘“黑客运”、不乘超员车。

乘坐长途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运营车辆,不要到站外乘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

乘坐客车时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不要图一时方便

将生命置于险境

桐梓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对超员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乘客朋友

互相提醒,互相监督

平安出行,从拒绝超员开始

来源;桐梓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