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在麻将馆里靠作弊赢钱神不知鬼不觉,既能轻松赚快钱,又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还是栽在了法律手里。”被告人雷某满脸懊悔地说道。近日,经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麻将馆作弊诈骗案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均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2025年9月,雷某偶然得知张某手头有赌博作弊的专用设备,一个“快速敛财”的念头在他心中萌生。随后,雷某找到张某开门见山抛出“合作”提议:“我表嫂马某某开了家麻将馆,你把作弊设备装到麻将机里,咱们一起靠‘斗牛’作弊赢钱,赚来的钱给你三成分红!”面对诱惑,张某当即点头答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AI生成,与本文无关

不久后,雷某决定安排余某某参与作弊,便找到张某调整分红比例:“我让余某某过来帮忙,你这边分红调整为两成,剩下一成给他,咱们三方配合,稳赚不赔。”张某表示同意后,很快筹备好作弊所需的可扫描透视扑克牌、红外线扫描手机、隐藏式耳机、遥控器等设备,伙同雷某悄悄对马某某麻将馆内的麻将桌进行改装。而麻将馆经营管理人马某某,明知几人要利用麻将馆进行作弊诈骗,仍主动提供场地便利和协助,为其违法行为“开绿灯”。

2025年9月5日至11日期间,雷某、张某、余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在马某某(另案处理)开设的麻将馆内,以“斗牛”赌博为幌子,实施诈骗行为。他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在雷某坐庄时,安排余某某在桌旁利用作弊工具打配合,确保雷某能拿到有利牌型,从而稳赢不输。三人以此获利共计31500元,所得钱款多用于偿还债务及参与赌博消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由AI生成,与本文无关

案发后,三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均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雷某退缴10750元,张某退缴4300元,余某某退缴1075元。

2026年2月5日,随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被告人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随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所载图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公益之目的,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本文中出现的图片、商标、文字、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若涉及版权或侵犯到您的权益问题,烦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