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精准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起草完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意见征集周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5月9日,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相关意见与建议。意见反馈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收件人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邮政编码116001,邮寄时需在信封注明“意见征集”字样;也可登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首页“互动交流”板块选择“意见征集”专栏进行线上反馈。
公告同步附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对应的政策解读文件,方便公众全面了解修订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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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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