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骑电动车注意!清远交警正在严查,已有多人被罚款!
日前,清城交警在清远大道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执勤警员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辆驾驶人马某存在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清城交警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
紧接着,清城交警又查处两起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和陈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
各处以50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有什么危害?
1、显著增加交通冲突风险
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行”,事故发生概率和伤害后果都会明显上升,交通秩序和整体安全水平随之下降。
2、容易引发链式交通事故
占道行驶往往伴随逆行、突然变线、闯红灯等行为,迫使周边车辆紧急制动或避让,极易诱发连锁事故、交通拥堵,甚至造成次生风险。
不按车道行驶,打破了“各行其道”的安全原则,事故风险随之上升。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交警提醒
各位驾驶人驾车时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不抢道、不占道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清远交警、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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