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李源菁 2026-04-10 21:36:22
信网·信号新闻4月10日讯 近日,因在增值电信业务合作中未尽到短信内容监管责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均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陕通罚决字〔2026〕4号、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家涉事分公司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合作期间未对其相应的短信内容、合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和处置。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四十八条,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对两家公司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均成立于2021年6月,法定代表人分别为周波、吴宇阳,总公司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