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交警曝光一批

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醉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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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4月7日5时24分

地点:二环西路下层与茭菱路交叉口北口

姓名:宋某某

号牌:云A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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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4月6日20时32分

地点:经开区林溪路路段

姓名:万某

号牌:云AJ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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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时间:2026年4月4日2时35分

地点:二环南路下层福海立交桥东口

姓名:唐某

号牌:云A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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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时间:2026年4月5日21时

地点:高新大道与泰辉街路段

姓名:李某

这些酒驾事故

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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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广大驾驶人

一定要引以为戒

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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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请守住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别让一时的糊涂

酿成终身的遗憾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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