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征(补)告字〔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征收黄寨镇柏井社区部分集体土地,并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黄寨镇柏井社区,具体范围以实地调查放线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寨镇柏井社区,面积8.9946公顷(134.9190亩),其中耕地3.5161公顷(52.7415亩)、园地0.1828公顷(2.7420亩)、林地0.9341公顷(14.0115亩)、草地1.0506公顷(15.7590亩)、其它农用地1.6204公顷(24.3060亩)、建设用地1.2876公顷(19.3140亩)、未利用地0.4030公顷(6.0450亩)。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用于阳曲县杨兴河108国道桥——黄泥公路桥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地块位于阳曲县平川区,该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5625元/亩。在该区域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0.8倍执行。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标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曲县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53号)文件规定,实施社会保障安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最终以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六、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方式: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七、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一)补偿登记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权利证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到黄寨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如未如期办理,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多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告期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召开听证会。
八、公告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阳征(补)告字〔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征收黄寨镇小牛站社区部分集体土地,并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黄寨镇小牛站社区,具体范围以实地调查放线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寨镇小牛站社区,面积8.4174公顷(126.2610亩),其中耕地3.4438公顷(51.6570亩)、园地0.0133公顷(0.1995亩)、林地3.3322公顷(49.9830亩)、草地1.3781公顷(20.6715亩)、其它农用地0.2500公顷(3.7500亩)。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用于阳曲县杨兴河108国道桥——黄泥公路桥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地块位于阳曲县平川区,该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5625元/亩。在该区域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0.8倍执行。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标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曲县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53号)文件规定,实施社会保障安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最终以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六、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方式: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七、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一)补偿登记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权利证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到黄寨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如未如期办理,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多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告期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召开听证会。
八、公告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阳征(补)告字〔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拟征收黄寨镇黄寨社区部分集体土地,并编制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黄寨镇黄寨社区,具体范围以实地调查放线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寨镇黄寨社区,面积3.7659公顷(56.4885亩),其中耕地2.8092公顷(42.1380亩)、林地0.2852公顷(4.2780亩)、草地0.3656公顷(5.4840亩)、其它农用地0.3059公顷(4.5885亩)。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用于阳曲县杨兴河108国道桥——黄泥公路桥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地块位于阳曲县县城规划区,该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3125元/亩。在该区域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0.8倍执行。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标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曲县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53号)文件规定,实施社会保障安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最终以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六、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方式:支付对象为被征收土地的相关权利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七、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一)补偿登记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权利证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到黄寨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如未如期办理,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多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告期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召开听证会。
八、公告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0日
小编:李玫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