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岞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小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来源 | 小岞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4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涂寨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不得通过村委会或老协会等组织收取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两违”保证金、建筑垃圾处理费),举报电话:0595-87238904。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二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国土所(联系电话:87283758)反映。
东岭
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东岭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2026年3月(第1批次)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881342)反映。如需了解宅基地审批进度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申请材料告知单,请到东岭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文章来源:镇农办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二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供稿: 镇宅基地审批 联审联办工作小组
涂寨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不得通过村委会或老协会等组织收取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两违”保证金、建筑垃圾处理费),举报电话:0595-87238904。
【来源】涂寨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二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52001)。
来源 | 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净峰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净峰镇2026年度第2批次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01209)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黄塘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净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崇武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3月(第一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52001)。
2月份
东桥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2月(第一批次)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16001)。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山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净峰镇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净峰镇2026年度第1批次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595-87801209)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黄塘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2月第一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国土所(联系电话:87283758)反映。
辋川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2月(第一批)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595-87250357)反映。
山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2月(第一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黄塘、小岞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经村级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联审联办审查通过。现将黄塘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方联系方式向相关镇政府反映或通过邮件向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办反映(邮箱:hazjd2023@163.com)。
螺阳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公示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级审查、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1月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332424)反映。
惠安县螺阳镇个人建房申请审批公示名单
联系电话:国土所0595-87315325 村建办0595-87315969 农办0595-87322002
来源:和美螺阳
根据《惠安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2020〕60号)《惠安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惠政办规〔2023〕2号)文件规范,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窗口受理、部门联审、镇级审批”程序,现将2026年1月(第三批次)上报镇部门联审联办审查名单进行公示。如对以下公示的个人建房申请存在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各相关行政村及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87681326)反映。
来源:崇武古城
来源 | 黄塘镇、小岞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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