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考过你就不能开车!三番两次的无证驾驶,同一个地方,同一个辖区,这怎么行!”面对前些天刚被处理过的“老熟人”吴某,武汉蔡甸交警的批评教育如疾风骤雨般落下。屡教不改,一犯再犯,这一次等待吴某的不仅是罚款,还有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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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10时40分,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黄迪带队,在318国道大东村路段设卡开展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宣传整治行动。行动中,一辆号牌为鄂A2***G的银色面包车引起了民警注意——驾驶人吴某正是3月19日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过的“老熟人”。据吴某交代,他是做生意的,因为生意太忙,一直没时间去考驾照。今天这批货要得急,他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心怀侥幸再次无证上路,结果被同一民警再次查获。

“交通安全,不仅是你自己的事,更是对所有的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你这要去‘坐牢’的!”面对民警的严肃批评,吴某当场表示,“这次搞完,我一定去考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民警对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拖移机动车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记者:奚伟 通讯员:周鸿晨 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