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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社会治理”概念,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重要成就,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十五五”期间,如何进一步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本报约请三位学者研讨交流。

■主持人: 陈 瑜 本报记者

■嘉 宾: 文 军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

王道勇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彭 勃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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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

主持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强调“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在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如何深刻理解“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

王道勇: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是“十五五”期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的关键抓手和重要目标。增强经济韧性,让中国经济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破浪前行有了更强大的底蕴和动力;增强社会韧性,让中国社会秩序在快速推进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有了坚韧的基座和资源。我们强调的是“经济和社会韧性”,是经济韧性与社会韧性融为一体、合二为一的,两者是和合共济、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这种韧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面向,是衡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表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支撑变量,集中体现在支撑力、耐受力、反弹力和修复力等维度上,即能够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发展动力支撑,能够有效耐受极大风险的反复挑战,能够在极限测压事件发生后迅速实现反弹复原,能够在运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受损后快速修复;最终表现为在以上四力的共同作用下,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化危为机,乘机进行迭代升级,从而达到更高发展境界,实现更大经济产出,让人民享受更多民生福祉。

文军:“韧性”在社会学视域中,指向的是社会系统在面对内外部风险时,所展现出的缓冲能力、适应能力与制度性学习能力,它常常用以描述社会系统抵御冲击、维持稳定并从危机中恢复的能力,是一种内生于社会结构中的动态调节机制。“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首先需要将其置于“风险社会”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下审视。当前,全球不确定性加剧,各类风险呈现系统性、复合性特征,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叠加。在这一背景下,韧性建设已超越应急管理的技术范畴,成为一种前瞻性的制度能力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维度。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经济韧性”与“社会韧性”是相互支撑、相互嵌套的有机整体。“经济韧性”侧重于产业体系、技术链条与金融系统的抗压与修复能力,其背后实则依赖社会信任、组织协同与治理效能所提供的深层支撑。而“社会韧性”则更聚焦于社会系统的“自组织”潜能与“吸纳”能力:它既体现在横向的社会信任网络与社群资本积累之中,也体现在纵向的社会政策托底、流动渠道畅通与基层治理灵敏回应之上。一个高韧性的社会,往往具备多元利益协调的制度化通道、能够快速动员的社区行动单元,以及在危机中维系社会稳定的文化认同。这种从“个体抗逆力”到“制度响应力”再到“系统学习力”的层层递进,构成了社会学理解“韧性”的核心逻辑。

因此,“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核心要义在于推动社会治理从被动应对风险的“应急响应”转向主动建构秩序的“制度能力”,使社会系统在不确定环境中仍能维持结构稳定与功能运转,从而实现发展与安全在结构层面的有机统一,使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根基更稳、韧性更强,以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彭勃:社会韧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幸福生活,通过健全民生保障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能够在各类风险挑战面前守住民生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会韧性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环境与良好预期,保障要素有序流动、市场平稳运行。社会韧性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社会韧性的丰富内涵,首先体现在社会协同协作、补位互强的灵活应对能力。面对各类突发风险与复杂挑战,社会各领域、各群体打破壁垒,密切配合,在分工基础上高效协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补”的应对格局。其次,社会韧性体现为多方参与、人人尽责的资源调动能力,通过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广大群众等多元主体积极性,打破单一治理模式,灵活整合各类治理资源,形成“多元联动、共建共享”的治理合力。再次,社会韧性体现为凝聚社会共同体、以共识化解分歧的包容能力。立足社会共同体建设,尊重多元诉求、包容合理差异,通过凝聚价值共识、畅通沟通渠道,化解社会分歧、缩小发展差距,筑牢“休戚与共、命运与共”的社会根基。最后,社会韧性体现为坚韧向上、百折不挠的社会心态与价值韧性,培育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弘扬不畏艰难、迎难而上的奋斗精神,引导全社会在困难面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为社会抵御风险、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主持人:如何处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从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视角,如何把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核心要义?

文军:从实践创新的视角来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形成了若干具有理论自觉意义的创新探索。比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路径,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其深层逻辑在于通过“结构性嵌入”解决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条块分割”与“资源悬浮”困境。再比如,“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的提出,超越了单纯依靠制度管控的刚性治理模式,构建了“参与-规范-认同”三位一体的秩序生成机制。自治激活社会主体性,法治划定行为边界,德治则通过价值共识降低协调成本,三者耦合形成的“复合型治理”格局,是社会秩序兼具稳定性与弹性的重要制度保障。

从理论创新的视角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在学理层面贡献了若干具有范式意义的原创性概念。比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出,超越了西方治理理论中“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转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结构性安排,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取向。这一概念的社会学意涵在于:秩序不是外在于社会的强制,而是内生于多元主体互动中的制度化共识。

因此,“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核心要义在于:我们既不能走西方“强社会、弱国家”的多元主义路线,也不能回归单向度的管控模式,而是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性”为价值引领,构建起“国家-社会-市场-公民”等多维互嵌的治理结构和不确定性风险应对机制,走出一条兼具中国文化底蕴与制度优势的现代社会治理新路。

王道勇:核心要义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社会长期活跃有序的根本政治保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最大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摆脱了米格代尔的“弱国家-强社会”之说和帕特南的“强国家-强社会”组合的思维桎梏,既有别于西方国家个体本位论下的“共治合作”,也有别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权威论下的“权威依附”,是一种“一核多元”式社会治理主体关系结构。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一条党带领人民一起开创、完全为着人民的道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落脚点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创新社会治理,最终是为了让群众得实惠,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社会治理主客体的辩证统一。当以社会治理创新来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社会行为、协调利益关系时,人民群众就以社会群体成员或者一个个鲜活个体的形式,成为社会治理的客体。当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过程时,人民群众就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因此,社会治理主客体是在互构共生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在实践中实现主体与客体互为条件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相互促进。

四是坚持从管理到治理的理念转型。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是一字之差,却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在社会领域的重大转向。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坚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治理基本关系。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要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要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的局面,树立动态的、法治的、持续的社会稳定观。要处理好自治、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彭勃:首先,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社会秩序的红线,健全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的环境。其次,充分发挥社会活力与群众积极性。再次,以制度和法治为保障。用强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界定行为边界,为活力与秩序的良性互动提供稳定支撑,构建有利于创新创造的秩序环境。

从理论创新层面看: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目标是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让社会治理始终围绕群众需求展开。第二,明确党的领导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引领作用。第三,突出社会治理的战略规划和统筹协调。坚持系统观念,将统筹兼顾作为重要方法,平衡秩序与活力的关系,通过科学规划和协同推进,实现二者相互支撑、相互强化。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文军: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至少需要在制度建构、结构治理与行动逻辑三个层面来实现协同。

一是推动治理重心下沉,构建“社会自治”与“行政主导”相互赋能的制度形态。平安不能仅靠政府单向供给,必须激活社会自身的秩序生成能力。社会学研究表明,秩序的最稳固形态往往来源于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共识与互惠,而非单纯的外部强制。因此,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本质上是将平安建设的社会根基嵌入基层社区和人际网络之中,使其具有自我修复和持续生产的韧性。

二是坚持结构治理,从源头消解社会失序的深层诱因。许多社会学研究揭示了犯罪、冲突与社会失序往往根植于结构性不平等、利益表达渠道受阻以及社会心理失衡。因此,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需要与收入分配优化、社会流动畅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等制度安排深度耦合,在源头上实现“平安”与“民生”“发展”的内在统一。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基层治理行动的制度化吸纳能力。“枫桥经验”表明,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化的调解机制将矛盾消解于基层,避免风险外溢与叠加。当前,需要进一步推动调解、仲裁、信访、司法等渠道的功能整合与程序衔接,提升基层对多样化诉求的制度吸纳能力,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不仅成为工作方法,更成为制度常态。

总之,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要义在于,将人民对安全的第一需求转化为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以制度韧性为保障的社会治理实践,使平安成为内生于社会结构、可自我维系的发展基石。

王道勇: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安全的国家之一,平安已经成为中国的一张金名片。如何更上一层楼,构建起一套更加科学、精细、敏捷、有力的治理体系,实现从“有治理”向“优治理”的跃升,成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新的重大命题。要努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引领与能力支撑并重、具备动态适应性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最终达到更高效、更优质、更协调有序、更具韧性的治理境界。

以社会工作为主要抓手。以强有力的社会工作不断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聚焦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尤其是商圈楼宇和园区治理。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和关心关爱,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发展志愿服务等,努力营造一个又一个有着坚实共同利益和强大共同意志的新兴社会共同体。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是一个社会的整体治理成效的集中映射。在基本进路上,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制度建设上,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目标导向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支持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落实“四下基层”,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全方位赋能赋权基层社会。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公共服务供需之间的有效对接,实现基层治理过程中主客体间的内嵌式社会赋能和社会合作。

确保重点治理领域持久安全。要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大扫黑除恶常态化、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方面工作力度,从社会整体角度加大对社会心态的引导力度,从个人角度建立对个人的心理危机的干预机制,推动社会整体、个人之间、个人与内心之间的平和宁静和富有活力。

彭勃:坚持辩证思维和统筹战略。坚守人民安全根本宗旨,统筹安全与发展、活力与秩序,将安全治理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在高质量发展中筑牢安全屏障,在高水平安全中释放社会活力,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与社会有序运行的动态平衡。

以整体型治理破局增效。构建全周期、全链条安全治理体系,统筹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事后恢复全流程,明晰各主体权责边界、精准发力,破解碎片化治理难题,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动,让安全保障全方位覆盖人民生活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安全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系统治理转变。

坚持以有为政府为平安兜底护航。强化制度供给与基层治理赋能,推动治理职能下沉基层网格,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抓细基层安全防控,筑牢基层安全防线;依托数字技术赋能治理,搭建高效便捷的安全治理平台,提升风险预判、快速响应和精准处置能力,以高效履职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政府兜底保障作用。

以平安共同体凝聚建设合力。坚持党建引领,汇聚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多元力量,培育全民安全共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参与能力,拓宽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渠道,健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凝聚起共建平安、共护平安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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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术圆桌 | 答好“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这道题》

栏目主编:杨逸淇

本文作者:文汇报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