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浙江台州发生的一起保时捷车主对视频车主的恐吓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当时,这辆保时捷不仅逆行,还开着远光灯,视频车主被逼停。随后,警方赶到现场,但令人诧异的是,交警只劝说了两分钟左右,保时捷车主便扬长而去。
更令人愤怒的是,他临走时当着警察的面,公然威胁视频车主:“下次别让我碰到你,再让我碰到你,我就撞你。”这样赤裸裸的威胁,瞬间点燃了公众的愤怒情绪。
关于这件事,我有三点想说的。
第一,最新消息显示,有记者采访了浙江台州当地官方,得到的回应是:保时捷车主已被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后续的通报,对其威胁他人的行为,采取行政拘留)。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处罚是在现场做出的,还是事后做出的?
从当时的视频来看,保时捷车主一边威胁,一边扬长而去,显然现场并没有完成实质性处罚。所以大概率是事后——也就是视频在网络上发酵、引发舆论关注之后,当地交管部门才介入调查并作出的处理。
这一点其实不难推断:如果现场已经处罚完毕,车主还敢当着交警的面威胁他人吗?
视频车主当时显然并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才会把视频发到网上。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网络曝光,这件事会不会就这样不了了之?如果是后者,那说明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需要反思的地方。
第二,我想追问的是:为什么现场不能干脆利落地处理?交警劝了两分钟,劝不走一个逆行、开远光灯、还当面威胁他人的车主。难道仅仅因为对方开的是保时捷,是个豪车?还是因为对方态度刁蛮、无理取闹,就觉得“劝一劝就算了”?
当地官方后来回应说,现场处理的是一个“铁骑”队员,可能在处理复杂情况时经验不足。但问题是,两分钟劝不走,难道没有意识到继续僵持下去也解决不了交通拥堵?
更关键的是,车主那句“下次别让我碰到你,碰到我就撞你”,已经不只是交通违法的问题了,这已经构成了赤裸裸的威胁,属于治安违法的范畴。结果呢?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
交管部门在现场处理类似事件时,是不是过于疲软了一点?这种处置方式,不仅没能制止违法行为,反而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第三,我当然不愿意简单地把问题归结为“因为对方开豪车所以网开一面”。我相信更多是现场执法人员经验不足、处置手段不够果断导致的。
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这种疲软的执法状态,如何能够维护法律的权威?如何能够对当事人产生应有的震慑?如何能够让违法者真正改正?恐怕恰恰相反,这样的处理方式只会让当事人觉得:你看,上次我当着交警的面威胁别人,什么事都没有,顶多后面补个罚款扣分而已。下一次,他只会更加嚣张,更加肆无忌惮。
幸好视频车主把这一幕录了下来,并发布到了网上,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如果他没有这样做呢?如果这件事没有被曝光呢?这种疲软甚至可以说是纵容式的执法,是不是在客观上变成了对违法行为的一种鼓励?
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执法部门,认真反思的问题。法律面前,不该有豪车和普通车之分,更不该因为现场处置不力,就让威胁者逍遥法外,让受害者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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