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的职位设置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军人、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或留置看护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技)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或精神类疾病、无癫痫或心脑血管等易于急性发作疾病,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接受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安局巡警特警支队大礼堂(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78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携带材料如下:

(1)《河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网上下载附件2并双面打印填写,现场复核时签名、捺印);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登陆手机银行APP或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

(6)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曾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项或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须提供相应证明;

(7)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二)笔试

1.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河源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对象(入围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对象,成绩相同视为并列)。

2.体能测评包括三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子)/仰卧起坐(女子),每个项目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设缓测、补测,达标标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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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因本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由河源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河源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采取加分计算(可累计计算):1.中共党员加2分;2.警察院校毕业生加2分;3.曾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4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频道和“河源警事”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用工方式为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按河源市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执行,缴交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次服从调剂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发布招聘公告后一年内河源市公安局警务辅助看护人员如有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在

本次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267362。

附件:1.河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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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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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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