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去行政化”改革方向,并对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提出三方面要求。
我国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去行政化改革实践,已经经历逾十年。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确定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的改革方向。
但直到今天,一些行业协会仍未完全摆脱对行政权力的依附,甚至被企业诟病为变相的“红顶中介”。部分组织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或是在办事流程中设置隐形成本,将本应由行政职能剥离出来的服务变成了企业的额外负担,不仅未能有效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而成为阻碍公平竞争的一道隐形围墙。
《意见》提出要“逐步推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机构分开、职能分离、财务独立、人事自主”。从这种意义而言,通过物理层面的“脱钩”与机制层面的“去行政化”,行业协会商会才能真正从“行政附件”转变为“市场主体”。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行业规则的制定将更多回归专业逻辑而非行政指令,行业评价将更多参考市场公信力而非政府关系,这对于构建透明、预期稳定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
对于行业商会协会而言,这也意味着又一轮自我革新、自我革命的开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对结构布局的调整优化给出了明确路径,一边是要优化整合业务交叉重叠、机构规模过小、领域划分过细、功能作用较弱的行业协会商会,另一边则提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定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业协会商会”。
在上海“十五五”规划的发展愿景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向。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经贸竞争,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专业化、市场化的行业组织。作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心,上海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应当是市场微观脉动的“感应器”,而非行政权力的“放大器”。通过改革,让协会商会回归服务本位,有助于促进由市场主体驱动、行业自律辅助、政府依法监管的生态系统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与合规压力。
正如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提到的,要“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上,产业的快速迭代对行业组织提出了极高的专业要求。前沿领域的组织要灵活地参与全球分工,甚至在国际标准与规则的博弈中代表上海企业发声,这些都离不开行业组织的与时俱进与自我革新。
当然,去行政化绝不意味着行业组织监管的真空。《意见》部署了包括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在内的多维治理体系。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和提升依法自治能力,行业协会商会才能在“去行政化”的同时实现“专业化”。
原标题:《上观时评|中央再发文件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有何深意》
栏目主编:简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林子璐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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