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安通报八起无人机“黑飞”典型案例
近年来,无人机凭借便捷、灵活的优势,逐渐走进大众生活,航拍、测绘、娱乐等场景随处可见,但随之而来的违规“黑飞”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空域秩序,更给公共安全、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对此
晋城公安始终保持
零容忍、严打击、不手软的态度
全面推进无人机实名登记
强化巡逻防控和宣传引导
接连查处多起“黑飞”违法案件
用硬核行动守护辖区空域安全
坚决筑牢低空安全防线
01
典型案例曝光
这些“黑飞”行为均被处罚
(一)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案例
案例一:2025年11月,刘某先后三次在沁水县龙港镇辖区未经实名登记操控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刘某被沁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6年3月,某公司在泽州县高都镇辖区未经实名登记开展无人机飞行教学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该公司被泽州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6年4月,李某在城区未经实名登记操控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李某被城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6年4月,管某在沁水县十里乡辖区未经实名登记操控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管某被沁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活动案例
案例五:2025年8月,外省人员刘某来晋城市期间,在未获得空中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飞行高度达1000米以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刘某被陵川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六:2025年10月,李某在未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高平市陈区镇某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超高飞行。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李某被高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七:2025年11月,韩某在为阳城县一乡镇供电所勘察线路及地形时,在未获得空中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先后2次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韩某被阳城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八:2026年3月,沁水县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王某在未获得空中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其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人员王某被沁水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02
认清“黑飞”危害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一)什么是“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空域管理规定,未经合法登记和审批的无人机飞行行为。
常见的“黑飞”情形包括:1.未实名登记飞行;2.无资质操控飞行;3.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4.在禁飞区飞行;5.超出审批范围飞行。
(二)“黑飞”的危害
威胁航空安全:违规无人机若闯入机场、航线周边空域,极易与飞机发生碰撞,严重威胁航班飞行安全,危及机上乘客生命;
危害公共安全:在人群密集区域、景区、重要设施上空违规飞行,无人机一旦失控坠落,可能直接砸伤群众、损毁财物,还可能干扰重要单位正常运行;
触犯法律法规:我国对无人机飞行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黑飞”绝非简单违规,而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03
合法飞行
这些要点务必牢记
2026年1月1日生效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黑飞”做出了明确规定,打击处置力度进一步升级,公共安全和秩序也变得更有保障。那如何才能合法合规地开展飞行活动呢?
记住这句口诀:
实名登记第一步
分清空域不乱入
飞行许可先到位
证照在手不违规
合法合规
才能让大家的安全更有保障
让热爱飞得更远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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